根据南宁市兴宁区《关于做好2014年度南宁市绩效考评公众评议对兴宁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南兴绩办[2015]8号)的文件要求,我院决定就发生在群众身边法律问题难解决情况开展专项整改工作。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开展专项工作,通过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明确本院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和职责任务,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切实解决改善民生、促进发展、作风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继续推进本院作风建设,达到干部作风明显好转,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水平和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的目标。
二、整改内容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度南宁市绩效考评公众评议对兴宁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南兴绩办[2015]8号)的文件要求,重点整治公众对我院反映的人民群众在法院办事难、立案难问题,组织各部门对文件精神进行深入学习,并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自查活动。
三、整改措施
针对群众反映的此类问题,我院将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加强整改:
(一)继续强化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等窗口建设,健全和完善窗口功能,继续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帮助,继续加大法官下乡、进社区的法律宣传力度,着力解决当事人有苦不知何处诉、有难不知何处求的立案困惑。
(二)我院自2015年5月4日全国法院登记立案制度改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扎实做好立案登记各项工作。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都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没有违背法律拒绝收案,确保了立案工作畅通有序,切实将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提升工作积极性,不断适应司法改革的新环境,完满完成审判执行任务,推动辖区司法公平、司法公正和司法公开。加强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能干事、肯干事、多干事,干好事、干实事”,力争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四、整改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本院各部门要把该项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责、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具体抓,将整改事项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确保整改工作目标到岗、责任到位、任务到人。
重视对整改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扩大对整改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提高群众满意度。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