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从自治区高院传来捷报,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的兴宁区法院被记集体二等功。
近年来,该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上级法院的指导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审判执行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司法职能,以司法公平、公正、公开促司法公信,深化司法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圆满完成各阶段工作目标。2015年,该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服务中心工作,全方位加强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以深入开展“四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信息化水平提升年”为契机,以密切联系群众和转变司法作风为切入点,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审判执行案件质量,全力推进审判执行工作,以实际行动荣膺“全国优秀法院”;同时,该院民一庭及刑庭分别还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及“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