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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让“老赖”无处可逃
作者:雷进  发布时间:2015-11-17 09:51:37 打印 字号: | |

 

1113,兴宁区法院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的迅速反应及指挥中心“点对点”查询功能,成功执结了一起被执行人恶意规避执行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22月,王某向桂林某公司借贷二十万元用于购买汽车,借款期限到后,王某未向该公司偿还借款,还私下将用借贷款项购买的车辆转让给他人。桂林某公司多次向王某追款无果,遂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该院经审理后支持了桂林某公司的主张,依法判决王某向桂林某公司支付借款本息共计二十五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桂林某公司只好向兴宁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经过调查发现,王某早已将其名下位于南宁市的固定资产进行了转移,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一时之间无法实现。为对王某的可供执行财产进行追踪,兴宁区法院利用执行指挥中心的查控系统将王某信息锁定跟踪,并通过“点对点”查询功能追踪其财产下落。“点对点”查询功能不久后传来消息,王某在广西崇左和防城港的帐户有银行存款,存款余额共计十万元。获取信息后,兴宁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立刻调度人员,进行紧急部署,派出执行法官前往扣划。在仅仅几个小时内,执行法官就将王某位于崇左、防城港的帐户内金额进行了扣划。此次突击扣划行动的成功得益于执行指挥中心的迅速反应和“点对点”查询功能的准确高效,同时也发挥了让“老赖”无处可逃的强大威力。

责任编辑:潘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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