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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中院到兴宁区法院开展档案工作年度检查
作者:陈珊  发布时间:2015-11-12 16:10:11 打印 字号: | |

 

1111下午,南宁市中院档案工作检查组在南宁市中院办公室主任刘炫的带领下到兴宁区法院开展档案工作年度检查。兴宁区法院副院长郭敏东、办公室主任陈伟参加了当天的检查活动。

此次检查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内容为该院档案归档、档案室设备设施、档案质量及档案目录等。此前,为完成档案工作任务,兴宁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档案工作的落实情况,安排部署专人依照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各项档案工作,该院档案室也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库房档案密集架的自动化管理,加装了库房空气消毒机,进一步完善了库房的现代化、自动化水平。同时,为了确保档案的安全,该院在档案库房外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监控。

检查中,刘炫主任肯定了兴宁区法院在档案工作中取得的进步,指出该院档案室相关设施建设情况较好,同时针对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鼓励该院档案工作人员更多地学习现代化档案管理理念,为今后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做好准备。

责任编辑:潘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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