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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中院工作组到兴宁区法院开展专项检查
作者:党建军  发布时间:2015-10-14 17:18:27 打印 字号: | |

 

1013上午,由南宁市中院纪检组、监察室、司法巡查办以及审管办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一行5人,在市中院苏永革专委的带领下到兴宁区法院开展专项检查,对该院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暨审务督查工作和“阳光司法”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今年71日,南宁市中院在全市法院开展集中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活动暨审务督察工作,目的是通过活动准确摸清各个法院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数并加大案件清理力度。兴宁区法院对该项活动十分重视,制定工作方案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审务督察工作组,明确组织领导和各部门工作职责,并采取了理清底数、领导包案、逐案把脉确定清理方案等有效举措取促使清案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截止920日,该院符合清理范围的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有18件,已审结4件,其中超三年1件,十八个月至三年3件,其余未结的14件也将陆续审结。此外,在“阳光司法”工作方面,该院也严格按照考评标准的要求完成全部规定内容,效果明显。

当天的检查活动以听取汇报、查看书面材料、查看案卷和网上抽查等多种方式进行。检查组首先听取兴宁区法院陈景光副院长对该院今年开展集中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活动暨审务督察和“阳光司法”工作的情况汇报,随后检查组就分头对该院属清理范围的18件长期未结诉讼案件逐个逐案查看案卷。在检查中全体工作组成员均以实事求是和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此次检查工作,每位成员都认认真真查看每个案卷的卷宗材料,并做了检查记录。检查组对在阅卷过程中遇到问题和疑惑的,当场向案件主办法官了解情况;对一些案件中实际的困难和问题工作组成员以自己的工作经验献言献策;对检查中发现属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工作瑕疵也明确指出,检查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此外,检查组还通过检查台帐和网上抽查等形式,对兴宁区法院今年“阳光司法”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在肯定该院阳光司法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一些台帐制作方面的缺漏和需完善的工作。

责任编辑:潘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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