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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民陪审员更好地为群众“代言”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落实人民陪审工作纪实
作者:潘俊秀  发布时间:2015-10-08 16:36:32 打印 字号: | |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二十三岁的公民,可以被选举为人民陪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七条

   “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一条

  自古以来,“衙门”在中国老百姓的眼中就是神秘的,以至于当人民陪审员这个词进入大众视线时,不少人还不知道这是一份怎样的工作。事实上,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我国存在的时间早已经超过了半个世纪。坐庭审案、参与合议,在司法活动中表达群众的心声,这就是人民陪审员神圣而庄严的职责。为了让人民陪审员更好地为群众“代言”,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积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通过有效措施,将来自社会各界的群众代表吸纳到陪审员队伍中,辅之以适当引导,让他们在司法活动中做好群众的“代言人”。

                     科学吸纳各界代表 广泛听取群众心声

  “被推荐做人民陪审员令我有些意外,同时又觉得很荣幸。自己能参审案件,在司法活动中代表群众说出意见和看法,这是很神圣的。”《南宁晚报》的韦记者在接到人民陪审员任命书后这样说。作为媒体界的精英,她是兴宁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选中的对象之一。

  厦门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法学院的罗教授也是该院陪审员倍增计划的新任陪审员,他认为:“做人民陪审员是个难得的实践机会,既能把所学运用到实务,也能以实务促进教研。”作为学术界的代表,罗教授法学功底深厚,他能从专业角度发表陪审意见,促进案件高效处理,这也是他被选任的原因。

  今年初,兴宁区法院党组把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确立了代表广泛、知识构成科学、体现民主、提升活力、品行良好五个陪审员筛选原则,确保参审效果。为寻找有意愿参与陪审的群众,该院事先将陪审员选任条件和程序函告各行各单位,很快就收到了来自基层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司法人的多方回应。除南宁日报社、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之外,医院、企业、乡镇社区、民主党派等多个单位或团体在接函后纷纷向该院推荐了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的业务精英作为陪审员候选人。在该院新增的35名人民陪审员中,本科学历有18人,研究生学历5人,博士研究生1人;民主党派人士占比15.6%,群众占比31.3%,中共党员占比53.1%;少数民族占比高达37.5%;30岁以下人数占比15.6%,30—40岁年龄段人数占比31.2%。全院人民陪审员增至87人,与法官人数比例超过1:1。

   “当前群众维权意识强烈,不少群众、单位都有参与陪审工作的意愿,我院新任的人民陪审员呈现代表广泛、学历优化、政治面貌多样、年轻化和德行兼备五个特点,力求能够在基层审判中广泛听取群众心声。”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韦穆这样总结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乡村族老参与陪审 法庭工作更接地气

  “那么多年来,调解村里的纠纷对我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做陪审员这些调解经验都用得上,还能代表村里人说说话,我觉得很有意义。”已迈天命之年的三塘镇族老雷老先生对自己目前的陪审工作津津乐道。农村族老担任人民陪审员是今年兴宁区法院陪审员倍增计划的亮点之一。今年6月,兴宁区法院结合辖区各村风俗,把农村宗族长老维持宗族秩序、维护族众利益、化解族众纠纷的功能引入审判工作,在原有“族老调解”机制的基础上,结合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要求,邀请雷老等3名宗族长老担任人民陪审员,使“族老调解”的功能得以长效发挥。

  “雷老在陪审时常帮忙调解、做翻译,还能提供符合农村实际的意见作为参考,他的作用非常大。”五塘法庭庭长李建中对雷老的陪审工作赞不绝口。实际上,身为五塘镇西龙村村委副书记和宗族长老的雷老,一直以维持宗族秩序作为职责,只要村里有纠纷找到他,他总会一管到底。正因如此,他在当地村民中颇得信任,这也是兴宁区法院邀请他担任陪审员的主要原因。

  2015年上旬,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把猪舍连同几头猪作价60万元卖给被告,被告支付对方30万元后不再付款,双方因此打起官司。庭审中,原、被告只讲方言、不通普通话,雷老便在当事人和法官之间做起了翻译,还劝被告要“睦宗族”、“为子孙做表率”。在雷老的协助下,该案最终成功调解,被告向原告付清了余款。

  2014年下半年,78位农村养殖户向五塘法庭状告某大型养殖企业,追索拖欠的养殖款。由于该企业已债务缠身,养殖户们心急如焚,但因为不熟悉普通话和法律,在起诉时显得力不从心,情绪激动。为了便利养殖户进行诉讼,五塘法庭特地邀请了熟悉当地方言的雷老担任这批案件的陪审员,他的参与,为法官与养殖户们搭起一座沟通的桥梁,养殖户们了解法律程序以后积极配合诉讼,审判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庭审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78位养殖户全部拿到了胜诉的判决书。族老陪审员的参与,大大提高了诉讼效率,为村民们的维权之路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先进人物传帮带授 情法相融用心陪审

  拥有34年社区工作经验的周大姐担任兴宁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已经10余年。十年中,她仔细地记录了每一个自己参审案件的案由、争议焦点、当事人身份及重要陈述,从中总结陪审经验。至今为止,周大姐已陪审了2000多件案子,参与调解了600多件案件,陪审记录也写了几十个本子,装了满满几箱。由于善总结、讲技巧,周大姐参与调解的案件大都能调解成功,她的陪审工作成效也日益突出,为此获得了“全国优秀人民陪审员”荣誉称号。出于对陪审员身份的自豪感和使命感,周大姐常常应兴宁区法院的邀请,为新任陪审员进行岗前培训,分享自己的陪审经验和体会。

  “手写记录可以很好地理清案件的来龙去脉弄,方便从中找到调解和说服的角度,还能记下有效经验供以后参考,这是很高效的方法。”对于工作成效,周大姐把它归功于自己的勤奋记录,并把这些经验毫无保留地分享给参加岗前培训座谈的新任陪审员。

   “不能说打完官司就完事儿了,有时候我们还得帮人家把亲情友情修补回来,这样的结果才算完美,但这需要耐心和毅力,不过有志者事竟成嘛!”除了工作经验,周大姐还向新任陪审员道出了对案结事了人和的看法和自己的人生哲学,让新任陪审员们感触颇深。年轻的陪审员小肖把这些感悟都记录到自己的心路历程中,她在《陪审,不陪衬》一文中写到:“外界称陪审员为“不穿法袍的法官”,作为一名“布衣法官”不仅要会谈“情”,也要会说“法”。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才能对所审理的案件进行比较准确的分析和判断,才能在参审过程中担当一个合格的法律‘宣传员’……”。

  2013年以来,在兴宁区法院以普通程序审结的3645件案件中,人民陪审员参审3555件,陪审率为97.55%。随着兴宁区法院陪审员在辖区内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司法民主也在点滴深入人心。据悉,该院将在今后的陪审员工作中,进一步拓宽陪审员参审的广度和深度,让人民陪审员能够更好地为群众“代言”,让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了解司法、认同司法,共同实现法治理想。
责任编辑:劳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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