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今年5月份召开的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不断扩大司法民主、推进司法公正,兴宁区法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狠抓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逐步扩大人民陪审员规模,广泛吸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截止目前,该院人民陪审员数已由原来55人增至87人,陪审员人数比法官人数多9.2%,顺利完成了“倍增计划”任务。在数量达标的同时,该院新增陪审员任命工作呈现出代表广泛、知识优化、政治民族多样化、队伍年轻、德行兼备等五大特色。
拓宽来源渠道,确保陪审员代表广泛。该院通过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等方式,从不同行业、不同组织筛选任命人民陪审员。新增陪审员来自社区基层组织、国有企业、医院、政府机关单位、股份有限公司和公益事业单位等多个行业组织,其中望州社区、兴宁社区等基层组织人选占15.6%,高峰林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等国有企业人选占18.8%,南宁日报社、南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校等事业单位人选占21.9%,教育局、街道办事处等机关单位人选占6.3%,非国有企业股份公司人选占18.8%。值得注意的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南宁瑞康医院、南宁妇幼保健院、南宁京桂成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建筑设计院、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等单位都是首次参与推荐人民陪审员工作,这体现了兴宁区法院在甄选人民陪审员过程中充分注重代表性、深入行业挖人才的决心和实干精神。
注重学历把关,确保知识结构优化。为确保参审效果、促进司法公正,该院注重优化陪审员知识结构,在筛选时严格把关候选人学历。新增陪审员中,本科以上学历人选为24人,其中本科学历18人,研究生学历5人,博士研究生1人,分别占比56.3%,15.6%,3.1%。而大专以下学历的人数占比较少。
增强司法公信,确保政治民族多样化。为体现司法民主,增强司法在群众心中的公信力,该院在筛选时注重陪审员政治和民族的多样化。在新增陪审员中,农工民主党、致公党、九三学社、民盟、民革党等民主党派人士有5人,占比15.6%;群众占比31.3%,中共党员占比53.1%。此外,结合少数民族地区特点,新增陪审员中壮族人数为12人,比例高达37.5%,其余为汉族。
优化年龄结构,确保队伍整体年轻化。为提升陪审员队伍活力和战斗力,该院在筛选时注重优化陪审员年龄结构。新增陪审员中,20—30岁年龄段有5人,占比15.6%,30—40岁年龄段有10人,占比31.2%,40—50岁年龄段有13人,占比40.6%,50岁以上的人数占比较少。
重视日常品行,确保公道正派。该院在选任人民陪审员时要求德行兼备,考察候选人注重其日常平行表现,对于群众口碑差、日常表现不佳的候选人不予任命,对于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的候选人,酌情突破学历、年龄限制,择优任命。如该院五塘法庭今年就吸收了1名德高望重的农村族老作为人民陪审员,将族老积累的本土经验与司法审判结合,为当地村民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