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下午,市中院行装处处长李广一行5人到兴宁区法院,对该院司法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该院副院长磨健凌、办公室主任及司法技术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检查组一行首先听取磨副院长对该院2015年以来对外委托工作的汇报,对该院机构人员设置情况、收案和结案、执行自治区高院《委托拍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委托鉴定、评估工作的管理规定(试行)》等情况有了基本了解。随后,检查组查看了部分对外委托案卷,对案卷中不足之处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参会人员亦就对外委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检查组领导进行深入交流,对执行《管理办法》及《管理规定》有了更深入理解。
最后,检查组对该院的司法技术管理工作予以肯定,希望该院在今后的对外委托工作中发扬优点,改正不足,完善细节,使司法技术管理工作取得更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