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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副院长黄芳到兴宁区法院开展工作督导
作者:劳秋艳  发布时间:2015-06-24 10:34:51 打印 字号: | |

    623下午,市中院副院长黄芳一行2人到兴宁区法院就执行案件、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进行督导,该院院长韦穆与全体党组成员、相关工作负责人均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该院韦院长首先代表全院干警对黄副院长的到来表示热烈地欢迎,并向黄副院长汇报了近年来该院在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工作、裁判文书上网、审判案件审理及队伍思想状态等五个方面的详细工作情况。听取完汇报后,黄副院长肯定了该院近年来在各项工作中的经验和取得的成绩,她指出,该院在执行工作、信息化管理等各项工作中表现十分突出,各项工作做得到位,已经逐步成为示范性法院,这是值得各基层法院学习借鉴的地方;随后,黄副院长还详细听取了与会人员提出的在运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并与他们进行互动,为其提出解决方案。讨论结束后,黄副院长希望该院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继续努力,发扬优点,积极弥补不足,争取更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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