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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深入社区参与矫正帮教活动
作者:李到福  发布时间:2015-06-16 17:46:59 打印 字号: | |

    为更好地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帮教,615下午,兴宁区法院积极响应城区司法局的号召,对民生、兴东、朝阳三个街道社区的6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中教育学习,该院刑庭审判员林凤宁在此次矫正会上做了教育学习发言。

     会上,该院林法官就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报到制度、思想汇报制度、请假制度、集中学习等方面作全面讲解,重点强调在矫正过程中需要遵守的相关规定和必须履行的义务,使社区矫正对象明白“要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结合了实际中矫正对象违反不遵守矫正制度而最终被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真实例子。同时,林法官对矫正对象提三点要求,一是要求矫正对象转变观念,树立遵纪守法意识,自觉接受教育改造;二是希望矫正对象放下思想包袱,有困难及时向司法所反馈,密切沟通联系,提高改造效果;三是重拾信心,努力学习一技之长,实现自食其力,重新回归社会。在场的矫正对象均认真听讲,认真做笔记。

    会后,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将珍惜政府和法院给他们的机会,怀着感恩的心,严格遵守矫正期间各项规定,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争取早日改过自新、回归社会、重塑人生。

 

 

责任编辑:劳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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