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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法院民二庭荣获南宁市“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作者:梁慧、高文姬  发布时间:2015-06-04 09:27:29 打印 字号: | |

    62,南宁市妇女联合会、南宁市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授予兴宁区法院民二庭“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这是近年来该院民二庭继获得“奥运期间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广西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广西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广西法院先进集体”、“南宁市政法系统大培训先进单位”、“南宁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兴宁区“五一巾帼标兵岗”等称号后的又一殊荣。

重视法官素质培养,为审判工作提供保障。该院民二庭现有17名干警,在审判一线上的女干警有12人,占全庭干警的70.59%2014年,共审结各类商事案件1184件,审限内结案率100%。由于工作突出,该院民二庭干警先后被评为“广西法院先进个人”3人次、“广西法院办案标兵”2人次、“广西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1人次、“南宁市法院系统办案能手”5人次、“南宁市法院先进个人”5人次、“南宁市法院调解能手”5人次、“南宁市大培训学习标兵”1人次,并被评为兴宁区“十佳政法干警”、“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兴宁区政法系统“名法官”,同时荣立广西区高院及南宁市中院个人三等功各两人次,1人于2013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1人被人民法院报社、中国法院网评为“2012年度网络宣传先进个人”,1人于201410月被广西区高院评为“全区优秀法官”,1人获得“南宁法制网优秀通讯员”荣誉称号。

重视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面对近年新老更替、法官断层、初任法官司法经验较为欠缺的局面,贴近审判“岗位练兵”搞好传帮带,引导青年法官成长,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商事法官队伍,助推法院审判工作发展。在多办案、办好案的同时,该院不断创新司法公开方式,2014年在南宁市法院创先推行“向听庭代表委员邮寄送达裁判文书制”,对每一起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未当庭宣判的案件,在案件审结之后及时将判决书邮寄给参加过旁听的代表委员,让代表委员及时了解判决结果及判案思路,以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高度肯定,为该项工作所撰写的信息因亮点突出被《人民法院报》采用,多家媒体也相继进行了转载。

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提升干警审判水平。干警撰写的两篇论文分获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三届、第二十六届学术讨论会论文评比优秀奖,一篇论文参加2014年“全国公司法适用高端论坛”获得好评,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合选编的公司法论文集,一篇案例获“‘促公正•法官梦’第二届全国青年法官优秀案例评选”特等奖,两篇案例入选《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两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在全国法院“两评查”活动及广西法院“争创五个一百”、“优秀示范庭审”竞赛活动中,由该院民二庭女法官制作的八份商事判决书连续四年在全区法院“五个一百”评比活动中获奖,其中七份入选为“全区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两份获民事裁判文书评比一等奖;主办的三个案件连续三年入选“全区法院精品案件”;三起案件庭审连续三年入选“全区法院优秀示范庭审”,一起案件庭审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优秀庭审”;一份商事判决书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同时,民二庭在“五个一百”和“优秀示范庭审”评比活动中获奖,南宁市基层法院唯一一个连续三年均获奖的单位。

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助力审判工作。该院民二庭在审判业务繁忙的情况下,积极投身精神文明创建工作。2014年,民二庭两名干警演出的小品《礼物》获“七一南宁市政法廉政小品文艺汇演”优秀奖,一名干警在“全区法院优秀亲情寄语”评选中获一等奖。该庭一名法官近两年应广西法官学院的邀请,先后六次为来自全区三级法院预备法官讲授《优秀裁判文书制作经验交流》实务课程,同时还为来自全区各级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民商事审判领域的118名骨干讲授《基层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方法与技巧》课程,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劳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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