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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案必立 巡回受理
兴宁区法院首日实行登记立案制度效果佳
作者:刘文茵、罗雪松、劳秋艳  发布时间:2015-05-05 09:06:38 打印 字号: | |

    54是全国法院登记立案制度改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兴宁区法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扎实做好立案登记各项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畅通有序,切实将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在首个工作日,该院在立案大厅电子屏幕内播放立案流程及立案需准备的材料,并摆放诉讼服务手册,安排导诉员对来立案的群众进行引导,答疑解惑。立案窗口全体工作人员在分管副院长郭敏东的带领下,以良好的工作状态,依照立案登记制的新要求严格履行职责,耐心细致地为前来立案的群众服务,全天共立案登记案件23件,其中,执行立案10件,民商事立案13件,无不予登记立案的案件(数据截至下午17:00),案件受理量大幅增长,当场立案率达100%

    与此同时,该院还利用首个登记立案制度改革的契机,到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开展巡回立案活动。在南宁市某木艺厂厂区内,因该厂经营者向众多债权人借款、承接加工业务未交付成品及拖欠加工费后玩起了“失踪”,众多债权人聚集在现场要求挽回经济损失。在现场,立案庭法官针对现场人员情绪较激动的情况,向现场人员宣传我国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精神及相关要求,指导他们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针对各个债权人的具体诉求,指导他们书写起诉书、收集并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现场共为37位债权人提供指导及答疑解惑。

责任编辑:闭泉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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