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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法院《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十周年座谈会在兴宁区法院召开
作者:劳秋艳  发布时间:2015-04-28 17:56:46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总结人民陪审员工作成效及经验,428日上午,南宁市法院《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十周年座谈会在兴宁区法院召开。会议由市中院副院长黄芳主持,市中院院长周腾、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洪涛、兴宁区委书记谭玫瑰、市中院政治部主任韦穆、市司法局副局长邓琼冬以及各县区基层法院领导和优秀人民陪审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兴宁区委书记谭玫瑰汇报了兴宁区法院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工作精神的执行情况及亮点、特色,阐明了兴宁区党委、政府在该项工作中积极落实保障;市中院政治部主任韦穆宣读了《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人民陪审员予以表扬的通报》,兴宁区法院等4个先进集体及周国萍等22名优秀人民陪审员获得殊荣。接下来的座谈会首先以宣传片的形式向与会人员展示了近年来全市法院在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做出的成效及工作表现突出的人民陪审员个人;随后,兴宁区法院、宾阳县法院作为先进集体代表发言,他们结合工作实际,将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工作作为法院推进司法公开、司法民主的重要举措来抓,在人民陪审员工作中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紧接着,荣获优秀人民陪审员的代表先后发言,他们结合各自的工作及自身参加司法审判的实践,从不同角度畅谈了担任陪审工作以来的感受体会,并就如何改进和提升陪审员的工作水平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发言结束后,市中院院长周腾对全市法院系统的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了小结,并一一记录与会的人民陪审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他表示,在今后法院系统的人民陪审员工作中,继续将人民陪审员工作做足做细,从不同角度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司法实践中的积极作用,落实保障人民陪审员的利益为优先,加大力度,不断推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亮点和新举措,全面提高人民陪审员队伍的工作水平,为人民陪审员继续履行职责发挥重要作用。

最后,市中院还就全市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工作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市中院研究室主任刘炫作为本次会议的新闻发言人,对在近年来人民陪审员工作中取得的成效进行了简单的说明,同时,还对新制作的人民陪审员制服和徽章进行征求意见,并回答了参会记者的提问。

责任编辑:闭泉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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