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法院审执分离改革试点座谈会在兴宁区法院召开。自治区高院执行局副局长梁月奎、南宁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覃耀进、柳州市中院、百色市中院以及兴宁区法院院长韦穆、南宁市城区法院有关领导等28人参加会议。
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有关深化人民法院各项改革的精神,进一步落实《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的要求,对如何推进广西审执分离改革的各项工作进行深入调查、集思广益、论证研究,并全面部署今后一段时期全区法院审执分离改革工作任务。
自治区高院执行局二庭副庭长廖冰冰主持会议,首先介绍了此次会议的主题和目的是研究和探讨广西法院审执分离改革的想法、方向及目标定位问题。自治区高院执行局副局长梁月奎指出审执分离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解决“执行难”、“执行乱”问题,进而规范执行行为,提交执行质效,确保执行公正,同时强调广西探索审执分离工作机制改革任务是大势所趋,事关重大,意义深远。为此,自治区高院推选兴宁区法院、江南区法院、柳州市鱼峰区法院、平果县法院作为此次审执分离改革的试点法院,并鼓励各试点法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推动制度创新,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努力为我国审执分离制度改革提供具有借鉴价值的实践经验。
会上,该院执行局局长唐兴中对今年以来实施的审执分离改革探索工作作了全面细致的经验汇报,指出该院审执分离新模式运行三个月以来,对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确保公正执行、专业化分工、队伍管理、廉政建设等方面有着明显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执行信息系统不对称、工作衔接流转频繁、执行人员严重不足等问题,并对此提出了科学安排人员配比和设施装备配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制度以及推进信息化升级改造等有益建议和今后努力方向。与会领导对兴宁法院大胆创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精神干劲和裁执分离改革探索工作的推行及取得成效均给予了充分肯定。会议还对《广西审执分离机制改革方案》进行了深入讨论,与会人员积极参与座谈交流,对如何将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如何运作审执分离新模式、审执分离的利、弊及如何解决等问题,纷纷结合各院实际情况及针对现有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踊跃发言,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