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法院执行局近日来组织了全局执行干警开展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专题学习活动,对该法律解释逐条进行学习,更对与执行相关的法条进行交流讨论,让执行干警对新法的掌握更加牢固,更新了执行干警的法律知识储备,提升了执行技能。为贯彻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该解释共分23章,共552条,对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问题作了全面系统、明确具体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条文最多、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是内容最为丰富、十分重要的司法解释,也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参加起草部门最多、参加起草人员最多的司法解释,是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中适用最为广泛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
该司法解释对法院工作,特别是司法执行工作作出了重大调整,有些规定甚至是颠覆性的改变,对执行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要执行干警必须快速掌握新法内容和精神,积极转变执行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执行理念,在人员不足和案件数量日益增大的背景下,困难显得尤为突出。为此执行局定期开展法律学习和执行经验交流活动,每次活动有执行局执行经验丰富和具有较高学术素养的执行法官就新实行的法律法规、执行难点热点问题给执行干警讲课,同时就相关问题展开讨论。在本次学习活动中,执行干警的学习热情高涨,常常利用业余时间积极查找各种材料,开展更深更广的学习研究。近日来的学习交流活动,不但使执行干警们快速、深入地掌握新法律法规,提升了执行工作能力,更加激发了干警们学习研究的积极性、提升了学术研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