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模范法官,一天的工作时间里,都忙些什么?她又是怎么上班的?
三八节来临之际,记者来到南宁市兴宁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零距离接触了全国模范法官,记录下了这位庭长一天忙碌的镜头。
上午:案件连调顾不上喝水
3月6日,星期五。
早上8时,陈玉萍准时开始在办公室办公。尽管是周末,但对于陈玉萍来说,周末跟平常一样,工作一样多,没有什么两样。
找出卷宗,陈玉萍开始拨打当事人的联系电话,开始对一起继承纠纷案进行调解。
这起案件的案情并不复杂。李月、李荷、李菊三姐妹与亲兄弟李大、李二为争取父母遗产闹上法庭。双方对争议遗产的占有份额分歧较大,在诉讼中也因此僵持不下甚至恶言相向。陈玉萍认为,因涉诉标的为双方父母的祖屋,如强行分割则可能伤害双方亲情,使双方关系持续恶化,不能做到案结事了。
“你好,我是兴宁区法院陈玉萍法官。”
“我一听就知道是你,你不用老打电话了,你想怎么判就怎么判吧!”
陈玉萍话还没有说完,对方就火急火燎地回答,话语中充满极不耐烦。
“对不起了,又一次打扰到你了,请你先听我把话说完,好吗?”面对当事人的不耐烦,陈玉萍继续耐心和对方交谈,语气温柔如春风。
对方一时无语。
“判决是很容易的,只是,你们的亲情想弥合就不容易了。”陈玉萍趁机说道。
“你认为能调解吗?你都调解了5、6次了,她们都不接受。”对方回答,话语已经缓和下来。
“我想,只要你们各自能让一步,是没有问题的,毕竟你们是亲人,血浓于水……”
自该案第一次开庭以来,这已经是陈玉萍第5次进行调解。身为承办法官,陈玉萍决定采取相对温和的调解方式来为当事人解决问题。从去年底开始,陈玉萍着手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诉讼调解、电话说服、背对背沟通等方式她都逐一尝试,双方当事人虽然因此态度有所转变,但尚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从8时10分开始,到上午9时10分,整整一个小时,陈玉萍一直在做当事人双方的思想工作,从法理到亲情,再到调解方案,句句晓之以法,明之以理。
最后,双方均向陈玉萍表示,等考虑两天再答复。
“这案子涉及民间风俗和血缘亲情,处理不好会给当事人的关系带来很大损害,虽然下判决很容易,但只要有一丝调解的希望,我都会尽力而为。”陈玉萍法官如是说。
放下电话,身为民一庭庭长,陈玉萍为下午民一庭集体学习准备案卷、典型案例、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等材料。
期间,陈玉萍接了五、六个电话,其中有当事人咨询,行政事务通知,还有民事审判工作请示等等。
10时整,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依约前来,接受陈玉萍的调解。案情是林某因生意需要向韦某借款90万元,后因协商不成诉至法院。
调解室里,陈玉萍热情向各位打招呼后,分别给当事人到了杯水,好像在招待客人一般。
因双方对利息数额各执一词,调解几度陷入僵局。看到该案当事人均表现出调解诚意,只是因利息问题没有达成一致,陈玉萍在几次面对面调解无果后,分别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向双方解释与利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分别指出原告对利息期望太高、被告对法律理解有误。在经历一番讨价还价后,原、被告最终达成了分期如数还款的调解协议。
此时,时间的指针已经指向了12:20分,一早就来上班的陈玉萍这时还没有时间喝上一口水。
下午:提前上班晚下班
中午,简单吃过午餐之后,陈玉萍在办公室稍作片刻休息,离下午上班还有1小时时间,陈玉萍已经开始了下午的工作。
“业务繁重,时间不够用,只得与时间赛跑了。”陈玉萍开始仔细检查核对已经制作完毕的判决书。
下午14时50分,陈玉萍翻阅民一庭法官制作的判决书,检查裁判文书制作情况和各个审判团队结案情况,督促剩余审限不多的法官尽快办结相关案件。期间,有两位当事人打电话来咨询案件情况,陈玉萍一一详细作答。
半个小时后,陈玉萍审核修改完民一庭法官撰写的案例分析材料,接着,又花了半小时与法官讨论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周五下午,是民一庭法官集中学习的例会时间。
从下午16时开始,陈玉萍主持召开民一庭法官集中学习例会,组织全体法官集中学习最高法颁布的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讨论审判实务中的疑难案例。
当天讨论的案例共有两例,一是刘大因被电缆线绊倒而起诉联通、铁通、电信、移动、城管局、供电局健康权纠纷案,主要讨论侵权责任主体及责任承担方式、侵权事实是否存在及与缆线之间是否存在因果联系的问题;二是杨某与淘宝卖家杨某某、第三人支付宝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主要讨论原告要求被告退货是否有法律依据、原告主张的运费是否应当由被告赔偿、退货的费用应如何分担的问题。
在集中学习过程中,除了疑难案件讨论学习,陈玉萍还践行“资深法官导师制”,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从庭审观摩、案件评查、上诉案件发改率三个角度,帮助青年法官查找庭审思路、庭审程序及裁判文书制作等方面的不足,并对相关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学习会在下班时间准时结束。同事们陆续开始下班,离开办公室。陈玉萍则继续停留在办公室核对整理会议纪要。
待陈玉萍忙完所有工作,已经是傍晚18时。
18时20分,陈玉萍拖着疲惫的身子,离开办公室。
室外,烟雨迷蒙,已是华灯初放……
荣誉小档案:
陈玉萍,南宁市兴宁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2011年6月,陈玉萍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2012年2月,陈玉萍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2014年6月陈玉萍被授予“南宁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