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小档案:近3年来,先后荣获“全区公正廉洁先进法院”、“全区优秀法院”、“全区法院先进集体”“全区法院阳光司法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涌现出了“全国模范法官”陈玉萍、“全国办案标兵”王坚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模范典型。三年来,该院集体、个人共荣获国家级荣誉9项、自治区级荣誉54项。2015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
股股春风,向人们播放着春天的旋律,传递着春天的喜讯。
在刚刚结束不久的全区法院院长会议上,一则喜讯从会上传出,在全区法院“五个一百”和“优秀示范庭审”竞赛活动中,兴宁区法院分别收获了一个先进集体、一个先进个人、一个办案标兵、两个精品案件、一份优秀裁判文书以及两个全区法院优秀示范庭审,成为广西基层法院中唯一一个囊获全部奖项的单位。
更大的惊喜,还来自北京。
在最高人民法院授予83个单位为“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中,兴宁区法院以其创新思路再次“触摸高度”,名列其中。
荣誉的取得,并非偶然,更非一蹴而就。沉甸甸的荣誉背后,留下的是兴宁区法院一串串坚实奋进的足印。
接地气激灵气 棋局各自呈彩
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将诉讼服务的端口延伸到百姓家中,搭建起信息时代的诉讼高速E通道;“族老调解”的“诉非对接机制”,解决乡镇 “诉讼难”、“执行难”问题……
行走兴宁区,无论是在法院,还是在法庭,都能感受到一股浓密的创新气氛。
兴宁区,位于广西首府南宁市的中心,从市中心最繁华的朝阳商业中心一直延伸到市东北郊的乡镇村落,辖区面积75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1万,下辖2个街道3个镇,是南宁市历史最为悠久的城区。
这里,拥有着绿城的核心商业区——朝阳商圈。既有南宁万达商业广场、新朝阳商业广场、金朝阳、太阳广场等重要商业地产,也有交易场、和平商场、民族商场传统商业“金三角”,为南宁市最大的集购物、休闲、饮食为一体的核心商业区。每天人流量超过20万人,是全市人流、车流、物流最密集的地区。
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得审判工作任务繁重。有数字为证,近年来,兴宁区法院年均案件受理量达5000余件,居全广西基层法院前列。任务繁重除了案件数量多之外,还来自于案件类型的复杂,各种新型案件相涌而来。
与之相比的是,兴宁区法院只有在编干警101人,下辖一个派出法庭。案件多,人手少,成为摆在兴宁区法院面前最为显著的特点。
2013年,韦穆走马上任兴宁区法院院长,在原有的基础上,开始了一系列的革新。
承接地气,是韦穆施行法院创新的第一步。
在韦穆看来,只有承接地气,才能激发创新灵气,找到干好工作的源头和原始动力;决策、方略和举措,才能与群众的所思所盼同气相求,才会有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司法为民和服务大局才不会落空。
与市中心的办公旧址相比,兴宁区法院新址的交通并不便利,常常有人抱怨:“一大早从家里出来,转了好几次车,好不容易赶到这里法官都下班了!”
2013年,兴宁区法院依托互联网技术,率先开通了全区首个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
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除了网上预约立案,还设有“案件查询”、“诉讼指南”、“文书模板”、“预约立案”、“在线答疑”、“预约查档”等多个服务栏目,当事人通过互联网访问可以凭借立案时获取的查询密码,足不出户便可预约立案、缴纳诉讼费、查询程序指引和案件进展,避免了以往因信息不畅而来回奔波法院的辛劳,极大减轻了诉累。
“足不出户,在网上就能得到法官的指导,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真方便。”便民利民的渠道,赢得当事人的点赞。
目前,这一平台是全区基层法院中功能最为完善的诉讼服务平台。
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摸透民情方能承接地气。
以群众需求为法院发展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兴宁区法院努力践行群众路线,多角度积极了解民情民意,在问计于民的基础上有的放矢开展工作。
“裁判文书格式繁复,篇幅冗长、晦涩难懂,”这是当事人的抱怨。
“内行人不想看,外行人看不懂。”这是律师的牢骚。
为扭转这一状况,化“怨”为“赞”,2013年12月,兴宁区法院在全区基层法院中率先探索“裁判文书繁简分流”改革,简化裁判文书繁琐而专业的词句。
最先反映兴宁区法院裁判文书改革的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
建设银行南宁朝阳支行在与谢某等人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因双方和解而申请撤诉。2013年12月26日,兴宁区法院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该院启动裁判文书改革后制作的首份“令状式”《民事裁定书》。
这份“令状式裁定书”保留了传统格式中记载的各项裁判信息,不同的是,前者的“案件审理经过”和“裁判主文”两大段落,被浓缩提炼为六大标题(“案由”、“适用程序”、“立案时间”、“待裁事项”、“裁定如下”、“诉讼费”),字体加粗,而具体的裁判信息则以短语形式填充到这六大信息标题之下。
作为兴宁区法院裁判文书改革的产物,这份“令状式裁定书”一经问世,就受到了人们和同行的瞩目,赢来赞誉声一片。
“读者能够轻易地从密密麻麻的文字中迅速定位到自己最为关注的信息。”、“突出关键信息,让老百姓不但能及时拿到裁判文书,而且简洁明了看得清。”……
各级媒体也纷纷以《民事裁定书“变脸”了》、《裁判书“瘦身”:丢掉“八股”味让人看得懂》、等为题进行报道。
令状式、填充式、表格式……裁判文书改革在区内外法院系统引起极大关注,许多法院慕名前来学习取经。
改革创新没有终点。
2014年6月,兴宁区法院精心制作了300份问卷调查表,分别发放给案件当事人、新闻媒体记者填写,旨在问计于民,从群众反馈中挖掘裁判文书简化改革和新闻发布制度的短板。
经过梳理,问卷调查征集到意见和建议43条。如今,这些被兴宁区法院视为珍宝的中肯意见,正落实在工作部署中,助推着兴宁区法院完善裁判文书简化改革和新闻发布会两项新工作。
摸准基层群众脉搏,找到工作创新切入点,一个个带有强烈创新印记的决策和方略在兴宁区法院相继出台,棋局各自呈彩。
吸民智创举措 向传统要宝藏
一个现象引起了兴宁区法院领导层的注意。
在南宁市郊的乡村里,“族老”是当地群众对同族长辈或村中德高望重的长者们的尊称。“族老”们精通当地语言、了解地方历史、熟悉本土风俗习惯,在村中颇有威望。群众喜欢找他们咨询、诉苦、主持公道。
五塘法庭的辖区位于南宁市东北郊,地形复杂,村落纵横,当地群众有自己的语言文化和风俗习惯。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诉讼当事人的分布越来越广,边远村镇更需要干警们送法下乡。但由于语言和地理障碍,当地群众与法官沟通难、见面难,法庭干警们每次下乡办案,总要想法设法找人翻译、带路,颇费周折。
“族老”治理乡村,对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公序良俗、保障区域性社会稳定起了重要作用,形成独具特色的乡村治理架构。法院的工作创新必须借用这种智慧,多向群众和传统乡村治理架构汲取营养。
依循这一思路,兴宁区法院着力向脚下土地挖宝藏。
兴宁区法院把“族老”这一本土司法资源通过人民调解的路径引入多元化纠纷处理机制之中,与辖区乡镇政府签订了互动、联动协议,将“族老调解”机制纳入联动司法范围。通过政府推荐、法院把关两道关卡甄选“族老”,将各村有威望、有担当的长者列入“族老”名册。
为了给 “族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兴宁法院充分尊重族老们参与纠纷解决的主体地位,围绕“族老调解”机制完善法庭设施,为诉非对接提供物质保障。
法院在五塘法庭设置“族老调解”专用法庭,法庭内张贴族老分布图,并在法官席和当事人席之间专设“族老调解席”,便于族老走出乡村、进入法庭旁听庭审、协助调解。同时还将五塘法庭露台的开放空间布置为“圆桌谈心”点,营造绿树环绕下交谈的轻松氛围,让法官、族老、当事人及其他参与调解的人围坐在树荫下的圆桌旁轻松交谈,化干戈为玉帛。
“族老调解”机制将风俗习惯、道德情面与法律有机结合,让一个个案件迎刃而解。
五塘镇的黄某生前立下一份遗赠协议,使得受遗赠人与黄某亲生子女两方大打出手,该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双方的矛盾更是进一步激化。办案法官特地邀请了双方村中的族老旁听庭审并参加调解。最终,双方一致同意按照法律程序解决纠纷,不再有过激行为。
李某与李某某相邻权纠纷闹到法庭。由于两家矛盾纠纷由来已久,即使严格按照法律判决,双方的矛盾也难以真正化解。法官、族老齐齐上阵。办案法官释法析理,而族老则以情入理,从当事双方上辈的渊源讲起。调解全程情、理、法交融,最终促成了调解并自动履行完毕。
近三年来,族老直接参与或协助化解的纠纷达143起,其中104起纠纷顺利化解,进入诉讼程序的39件案件也无一发生矛盾激化现象。
目前,兴宁区法院已经将辖区范围内的30名族老列入协助纠纷调处的地方资源储备,“族老”的分布遍布辖区各主要乡镇村。
“族老调解”机制探索出了一项适合本地乡镇特点的诉非对接制度。
“这是新时期村民自治的拓展,是现行法律体系与优良传统治理架构的有效嫁接。”人们给予高度评价。
抓改革促审判 成效不断呈现
长期以来,审判人员一旦走上庭长、院长等领导岗位,基本很少再承办具体案件,工作职责往往也就从具体审判转为组织、指导、监督。由此,审判一线善于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骨干型法官越来越少,优质资源在审判一线缺位。
2013年4月,借鉴深圳等发达地区法院的改革经验,兴宁区法院开始了对审判长负责制改革的探索。
这是一项致力于改变过去层级化、行政化的审判管理模式的改革。
法院选任专业基础扎实、审判经验丰富、工作实绩突出、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优秀的法官担任审判长,直接管理本团队的审判工作,包括组织审判程序的推进,指导、监督审判团队开展审判工作,主持普通程序案件的审理和合议,审核签发团队内的裁判文书,并负责主审团队内的重大、复杂、疑难和新类型案件。
审判长负责制,让院、庭领导回归审判一线,担任审判长主审疑难复杂案件。
院长韦穆亲自担任审判长,穿上法袍,走上审判台,开庭审理备受关注的被告人苏某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
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常务副院长磨健凌亲自担任审判长,与刑庭庭长及一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亲自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社会影响重大的暴力抗法案件。
……
以审判长负责制为支点,兴宁区法院还将审判分工从随机分案细化到类型化审判、将审判管理从审判庭进一步层级化到审判团队、将考评机制从全庭大锅饭变更为各团队差别化标准,三管齐下,使审判长负责制改革成为提升该院民商事司法能力的核心动力。
审判长负责制改革措施配合庭院长亲自办案的带动,使兴宁区法院一线法官办案积极性空前高涨,审判质效也赢得了当事人、律师和检察官的交口称赞。
2014年,兴宁区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737件,审(执)结案4754件,收案数、结案数同比增加9.52%和13.24%,解决争议标的金额8.93亿元。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审判长负责制改革,破解审判工作难题,取得了明显成效,也为全面推开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值得肯定。”今年1月16日,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殿龙对兴宁区法院推行的审判长负责制改革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兴宁区法院探索审判长负责制改革的经验。
三年来,兴宁区法院对内使劲,创新管理,一个个新招和成效不断呈现。
陆续出台了《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考勤管理制度》、《审判流程管理规程》等内部规范性文件,基本建立起一套全面涵盖法院工作的制度管理体系,有效压缩了权力寻租的空间,使得法院队伍廉政建设成效显著。
“顺乎民意,保护民利”是兴宁区法院司法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作为自治区高级法院指定的第一批“阳光司法”示范单位和三大平台建设试点单位,兴宁区法院全面落实“司法六公开”的要求,完善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三大平台。大力推行巡回审判、阳光执行沟通日、代表委员联络制、法院公开日制度,努力满足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行“午间值班立案”、“诉前协助调查函”、“QQ远程立案 ”等制度,努力解决群众“立案难”问题。
以先进促队建 锻打一流队伍
创新,靠智慧。
创新,更需要一支高素质的队伍。
回望兴宁区法院,队伍建设从始至终是常抓不懈。
近年来,这里曾产生了全国模范法官陈玉萍、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王坚。
盘点兴宁区法院,目前,已经拥有了一支高学历、年轻化、规范化的法官队伍。在该院现有的67名法官中,本科以上学历覆盖率达100%,研究生学历占比20.5%。
为了让专业功底扎实、精力旺盛、头脑灵活的青年法官更快适应审判节奏,兴宁区法院注重人才的培养。
——推行“资深法官导师制”。法院指定资深法官导师对青年法官进行一对一的传帮带。导师亲临青年法官的庭审现场进行示范、纠正、演练,对症下药地提高青年法官庭审技巧,把“老法官”的宝贵经验传授给“新法官”,保证了法官队伍专业水准的连贯性和裁判尺度的一致性。
——注重培养业务型、专家型的法官,积极组织干警立足审判实践开展学术调研活动,近三年来,一线法官撰写的学术论文共有5篇次在全国学术论文竞赛中获奖、2篇次在全国法学青年论坛中获奖、2篇次选送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专题研讨会;一线法官撰写的案例有3篇次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选。
——以先进促队伍。法院以文化建设感染人、以先进典型带动人,设立了审判史迹陈列室、干警文化长廊、资深法官工作室等,提升干警的职业荣誉感,带动了干警们比学赶超的积极性。
……
如今,“审判重质量、法官爱钻研”的风气,已在兴宁区法院营造了浓厚的专业氛围。
春华秋实。2012年和2013年,兴宁区法院2个案件分别获“全国法院优秀庭审”和全区法院“优秀示范庭审”;2014年,该院又有3个庭审被推荐参加全区法院 “优秀示范庭审”评选,入选数量居南宁市基层法院之最。
也正因为锻打出了一支能力强、业务精的审判队伍,三年来,兴宁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712件,审(执)结10200件,结案率95.22%。受理执行案件1908件,执结1865件,执结率97.75%,执行到位金额17634.55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98.74%。审判质量效率综合指标排名南宁市法院前列,连续三年荣获南宁市法院审判执行绩效管理考评一等奖,被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荣誉永远只是结束,而非开始。这是兴宁区法院捧回“全国优秀法院”牌匾后,广大法官发自内心的一致呼声。
把荣誉当作动力,把荣誉当作鞭策,铿锵前行的兴宁区法院没有在这耀眼的光环中驻足停留,又向下一个目标发起了冲刺。
(备注:该稿件首发于广西法治日报2015年3月3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