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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法院召开深入开展“四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
作者:王欢  发布时间:2015-03-02 17:27:49 打印 字号: | |
  3月2日上午,兴宁区法院召开深入开展“四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会议由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兴宁区法院院长韦穆主持,该院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动员会上,韦穆院长传达了南宁市市委余远辉书记关于在南宁市深入开展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四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并重点解读了“心中有责”这一关键。韦院长在讲话中强调,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有多大的责任,就要有多大的担当;敢于创新,不能“干一年、两年、三年还是涛声依旧”;他希望,该院在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的当下,全院干警更要抓好各项工作,强化审判纪律,规范司法行为,各部门要做好本年度工作计划,有序开展,争取在新一年的工作中取得良好成绩。
责任编辑:劳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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