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是中国的传统节日小年,兴宁区法院执行法官把握有利时机,于当天对长期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的一位被执行人巧妙“突袭”,迅速执结了这笔长期拖欠的债务。
黄某于2008年向申请执行人张某赊购了一批虾饲料和鱼饲料,共欠张某56889元,但却迟迟没有向张某归还该款。在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后,黄某曾三番五次地与执行法官玩起“躲猫猫”,让执行法官无法掌握其踪迹。小年这一天的清晨,执行法官突袭至黄某的养鱼场,依然没有发现黄某踪迹。虽然“出师不利”,执行法官却没有泄气,而是凭借多年办案经验,猜测黄某就在附近,只是听见动静躲起来了。于是,执行法官暂时撤离养鱼场,前往执行别的案件,当日下午,执行法官再一次杀回黄某养鱼场处。终于在养鱼场见到了黄某。
面对执行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黄某起初不为所动,还“自觉”地收拾好衣服跟随执行法官回法院接受调查,似乎要跟法官耗到底,直到法院决定将其拘留之时,也没有明显的悔改之意。不过拘留措施最终还是起到了震慑作用,12日,黄某通过妻子向法院递交了3万元的执行款并提供了相应担保。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