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2014年全区法院“五个一百”和“优秀示范庭审”评选结果。兴宁区法院全部奖项均有获得表彰,分别收获了一个先进集体、一个先进个人、一个办案标兵、两个精品案件、一份优秀裁判文书以及两个全区法院优秀示范庭审,连续两年成为南宁市唯一一个在“五个一百”和“优秀示范庭审”竞赛中全部项目获奖的基层法院。
2014年,兴宁区法院依照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司法改革,积极开展争创全区法院“五个一百”和“优秀示范庭审”竞赛活动,以司法公平、公正、公开树立司法公信,使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在评比活动中,该院执行局被评为“2014年度全区法院先进集体”;民一庭副庭长刘孙丽被评为“2014年度全区法院先进个人”;民二庭副庭长王坚荣获“2014年度全区法院办案标兵”称号。此外,该院民一庭、民二庭各有1个案件被评为“2014年度全区法院精品案件”,各有1个案件庭审被评为“2014年度全区法院优秀示范庭审”,民二庭还有1份裁判文书被评为“2014年度全区法院优秀裁判文书”民事类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