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在坚持反腐“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职务犯罪,坚决保持对该类罪的高压态势和持续威慑力的同时,注重充分利用典型案例“资源”,发挥司法审判教育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通过邀请公务人员旁听重大、特殊职务犯罪案件审理的方式,大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2月2日,在兴宁区内备受关注的被告人苏某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在兴宁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院在审理此案时,考虑到被告人苏某原为兴宁区政府某部门负责人,案件具有较强的教育警示意义,该院院长韦穆亲自担任该案合议庭审判长审理此案,兴宁区检察院检察长王运华也亲自出庭支持公诉。在开庭前,该院还专门向兴宁区区委提出建议,邀请了当地党委、人大、政协、政府、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安监局、征迁办等20多个机关单位的29名领导干部到场旁听庭审。通过公开庭审,用身边人、身边事,让旁听人员现场感受国家法律的严肃性,教育干部牢记职责、清廉执法,远离职务犯罪。该案庭审,真真切切地在干部身边敲响了机关单位拒腐防变的警钟,筑牢了机关单位廉政建设的防线。
2月5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原永新派出所公安人员“钓鱼执法”一案。该案其中两名被告为从警近20余年的资深公安干警,案件在案发及侦查、公诉阶段,多次被区内外媒体进行跟踪报道。该院抓住该案社会影响大、案件类型特殊的特点,再次专门向城区党委汇报,建议组织相关行政机关部门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该院的建议得到了城区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城区政法委组织了公安、卫计局、食药局、交通局、人社局、统计局、环保局等近30个单位的50名领导干部到场旁听,让公务人员见证该案所明示的,因贪腐而最终身败名裂、抱憾终生的深刻教训,强化公务人员自身廉洁自律意识。在当天的庭审中,该院还依照最高法司法公开的相关要求,准许区内广西电视台、南国早报等9家媒体旁听庭审,并对案件进行公开报道,借助媒体的传播优势推进倡廉反腐宣传教育,使更多群众看到司法有腐必惩的决心,也使更多公务人员了解、警惕、远离腐败毒瘤。
该院通过组织两次大型职务犯罪案件旁听及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审判教育作用,既教育了广大干部廉洁自律,也树立了公正司法、反腐倡廉的良好形象,得到了城区党委及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