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在南宁市兴宁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兴宁区法院2014年度工作报告得到了参会代表和列席人员的高度肯定,获得全票通过。
2014年,兴宁区法院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化司法改革,以司法公平、公正、公开树立司法公信,使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2014年,该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执行案件5737件,审限内结案率为100%,解决争议标的金额8.93亿元。在过去的一年中,该院坚持打造一支一流的审判团队,强化审判管理监督,积极探索司法改革,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力求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各项工作结出硕果。该院全年荣获省级荣誉18项、市级荣誉35项、县区级荣誉13项,在各项工作中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2015年1月,该院还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在讨论中,参会的人大代表们认为,该院2014年度工作报告内容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在过去一年工作中,该院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始终坚持服务群众、为民司法的理念,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各项工作亮点纷呈,硕果累累,为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经表决,该院2014年度工作报告获得全体代表一致同意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