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上午,兴宁区法院联合兴宁区公安分局、兴宁区检察院共同召开打击拒执犯罪行为协调会。兴宁区政法委副书记莫军宁、兴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仁,兴宁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倬,兴宁区法院副院长磨健凌、郭敏东,以及该院执行局领导出席会议。此次会议是兴宁区法院开年以来的第一次联席会议,旨在通过联动协调来整合政法资源,对长期以来拒绝履行判决义务的“老赖”采取追究刑事责任的行动,使执行难案、积案得到有效化解,从而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以来,兴宁区法院集中执行力量对长期以来拒绝履行判决义务的“老赖”进行摸底调查,对规避执行、涉嫌触犯刑法规定拒执罪的“老赖”们采取追究刑事责任的行动,于2014年12月9日将12个案件9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审查。此举对“老赖”们来说固然是一次有力打击,但在实际工作中,该院针对拒执罪材料移送工作,与于公安机关、检察院两部门在对接上存在一些问题,如何对此加以解决成为打击拒执犯罪行为协调会的重点探讨内容。会上,该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郭敏东向公安、检察部门领导说明了法院在移送拒执罪犯罪线索到公安机关立案审查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随后公安分局副局长陈倬、检察院副院长张仁,及两单位其他列席人员就法院的提问作了深入探讨,并就证据材料的形式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