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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法院“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效获高院督察组肯定
作者:闭泉彬  发布时间:2014-12-30 17:41:48 打印 字号: | |

    1230上午,广西区高院监察室主任禤达理等一行到兴宁区法院检查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情况,市中院纪检组组长曾建华、监察室主任方秋江等陪同检查。

禤主任一行通过实地检查的方式,查看了立案窗口服务部门及院内的党风廉政文化基础建设,对兴宁区法院审务工作和作风建设进行了检查指导,肯定了该院在司法作风建设和司法礼仪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效。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禤主任一行听取了该院副院长磨健凌针对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作的全面汇报,进一步了解了该院今年工作情况及当前面临的案多人少的困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最后,对进一步做好司法作风建设工作,禤主任提出了要求和希望:一是要更加注重班子自身建设和司法作风建设,加强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司法廉洁;二是要立足岗位,抓好“一岗双责”,转变作风履行好职责,确实为民廉洁司法;三是要认真总结,继续巩固工作成果,脚踏实地的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把司法作风建设当作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

责任编辑:潘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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