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7日下午,自治区高院执行局梁月奎副局长一行三人来到兴宁区法院,听取兴宁区法院关于执行案件裁执分离改革的汇报,对该院大胆创新、勇于探索的精神和裁执分离改革的方案给以充分肯定,并指出裁执分离方案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今年以来,兴宁区法院发扬“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进取精神,针对目前执行案件一人包案到底、执行效率低下等弊端,经过反复论证,形成执行案件裁执分离改革方案,拟在2015年的执行工作中实施,旨在打破目前的执行弊端,合理调配资源,提高执行效率,更快更好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