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快速为5名农民工追回劳务工资近3万元。
2011年9月,陆某、唐某等5名农民工应聘到南宁市某装饰材料市场从事物业保安工作。2012年2月底,陆某、唐某等人突然被该装饰材料市场无任何理由解聘并拖欠未结工资。在多次索要工资无果的情况下,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陆某、唐某等人走上漫长了法律维权道路。经过近两年多时间的东奔西跑,陆某、唐某等人历经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法律程度,于2014年年底向法院申请执行。
兴宁区法院受理该案后,立即开展对被执行人南宁市某装饰材料市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调查。为尽快实现农民工合法权益,该院执行局在取得被执行人南宁市某装饰材料市场开设在某银行的基本账户信息后,立即派人前往开户银行对账户进行冻结,封锁被执行人的缴税通道,向其施加执行威慑。在冻结被执行人基本账户后,执行法官随即着手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经反复协商,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执行人南宁某装饰材料市场一方的人员当场将拖欠的近3万元工资交到陆某、唐某等人手中。在拿回被拖欠的工资时,陆某、唐某等人百感交集,激动地对法官说:“多亏了人民法院,我们才能拿到工资,谢谢你们!”
年关将近,兴宁区法院在打响年底执行攻坚战的过程中,集中力量处理好涉民生的农民工讨薪案,注重运用执行威慑和执行调解“双重合力”,促使农民工合法权益尽快实现,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