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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养殖户维权进法院 副院长任审判长审理
作者:李 寒  发布时间:2014-11-25 10:39:50 打印 字号: | |
  “副院长来给咱审案了,法院对咱的问题很重视呐!”2014年11月24日,在旁听完一起养殖回收合同系列案审理后,养殖户覃大爷兴奋地与旁人讨论起兴宁区法院副院长“坐堂问案”的事。原来,兴宁区备受关注的78户养殖户起诉广西南宁某种养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养殖回收合同系列案当天在兴宁区法院五塘法庭开庭,而该案合议庭审判长由兴宁区法院副院长黄睿担任。这是该院今年推行院、庭长办案工作机制以来,该院院领导承办的又一起疑难复杂、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也是该院转变司法作风、助力审判质效提升的一个缩影。

  2013年,南宁市兴宁区五塘、七塘等乡镇的78户养殖户与广西南宁某种养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签订饲养土鸡合同,双方约定:采用“公司+农户”模式进行养殖,由公司提供技术服务,以记账方式向农户提供鸡苗、兽药、饲料、疫苗等物品,由农户承包饲养成品肉鸡并待公司回收肉鸡后按合同结算领取养鸡报酬;签订合同前农户需向公司缴纳一笔养殖风险保证金。合同签订后,78户养殖户向种养公司共计交纳保证金300多万元。2014年7月16日,种养公司单方终止合同,停止向养殖户发放鸡苗、兽药等,也不向农户们退回风险保证金和饲养费。78户养殖户认为种养公司的行为严重侵害了自身合法权益,遂集体向兴宁区法院起诉,要求种养公司退回自己风险保证金及所支付的饲养费,总金额累计500多万元。该案是典型的涉农、涉民生案件,加上案情复杂、原告方人数众多,如处理不当可能影响当地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鉴于此,兴宁区法院启动院、庭长办案机制,由该院民事审判经验丰富、擅处理农村纠纷的黄睿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对案件进行审理。同时,该院启动重大涉民生案件处理机制,及时调动院内相关部门力量,确保案件妥善处理。

  当天的庭审现场座无虚席,很多从事养殖业的农民前来旁听案件审理。庭审过程中,审判长深厚的理论功底和灵活的应变能力给旁听群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合议庭扎实的工作作风也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在审判长娴熟的驾驭能力下,庭审全程规范、有序、有效率,当事人的主张和意愿也得到了充分表达。几个小时的庭审很快就在安静而庄重的氛围中走向尾声。庭审结束后,在场群众有不少人像覃大爷一样觉得副院长办案体现了法院对农民生产生活的重视,而更多人则认为,副院长在庭审过程中对法律法规的解释简明易懂,拉近了村民与法院的距离。群众反映的意见道出了兴宁区法院推行院、庭长办案工作机制的宗旨。今年以来,该院在反复调研的基础上科学配置审判资源,建立院、庭长办案工作制度,使院、庭长们承担起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工作,通过院领导带头办案的方式激励法官提升业务水平,以此带动审判质效全面提升,同时缓解当前案多人少的问题,进而提升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就目前群众的反馈来看,院、庭长办案工作机制已经初显成效。此外,在兴宁区法院党组的大力推动下,院、庭长办案工作机制已逐步形成常态,目前,该院的院、庭长们参审案件数达总收案数的21.3%,人均办案35件。
责任编辑:潘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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