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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圆桌审判法庭成为失足少年重获新生的起点
作者:罗剑兵、劳秋艳  发布时间:2014-11-06 16:59:47 打印 字号: | |

    “孩子,希望你们以这次失足为教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念,从此远离违法行为,今后成长为一名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公民。”这是兴宁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法官对一名失足少年的庭审寄语。类似寄语每每出现在该院未成年人圆桌审判庭内,法官希望以这种方式在刚性的法律程序中融入对未成年人的人文关怀,帮助失足少年走出迷茫重获新生。近年来,兴宁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围绕“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开展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今年4月,为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兴宁区法院针对未成年人心理、年龄特点,专门设立了未成年人圆桌审判庭,为失足少年营造温馨的改造环境。在这里,一个个少年因为各种原因被送上审判席,却又因法官的温情寄语而决定改过自新,圆桌审判庭已逐渐成为失足少年重获新生的起点。

法官悉心疏导教育  失足少年当庭忏悔

17岁的男孩杨杨(化名)有个灰色童年,他出生在贵州的一个小山村,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一起生活的大哥常常欺负自己。十岁时,杨杨因无法承受大哥家暴出走至贵阳,被当地马戏团拐去表演杂技。由于没有功底练不好杂技,杨杨常常遭打骂,他数次尝试逃跑结果都被马戏团抓回。一次偶然的机会,杨杨被一名好心生意人收留,但好景不长,生意人卷入一场官司,无奈把杨杨送到南宁市某养老院。由于不是老年人,养老院对杨杨疏于管教,杨杨不得已开始了再一次流浪。因没户口,杨杨找不到工作,只能偷偷摸摸维生。201412目凌晨,杨杨携同伙到南宁市某花园楼下,撬锁盗窃覃某的电动车。作案过程中,杨杨及同伙被保安当场抓住

案件很快进入兴宁区法院审理。为挽救这名失足少年,该院未审庭罗法官采用圆桌审判庭对案件开庭审理,庭审中,罗法官考虑到杨杨父母离异、遭受家暴、四处流浪、无户口难以维持生计等生活背景,在庭审末尾的判后寄语环节,对杨杨进行心理疏导和思想教育,使杨杨知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是人的立足之本,并鼓励他在刑满释放后堂堂正正做人。杨杨被法官的贴心关怀感动,当庭向法官忏悔,并告诉法官“自己刑满释放后马上回老家上户口,以后做正当工作、重新做人,绝对不再违法犯罪”。

温情寄语延伸庭外  失足少年决心改过

近年来,受不良青年影响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屡见不鲜, 15岁男孩小辉(化名)就是一个典型例子。20103月,家住马山县的小辉认识了朋友晓龙(化名,另案处理)。在校上课的小辉对学习不感兴趣,经常逃课到网吧上网。时间久了,小辉用光了零花钱,他在晓龙提议下,参与了晓龙的“抢劫计划”,并随晓龙于201093日、11日和14日到某中学路口及某幼儿园对面处,持刀恐吓抢走3名被害人的电动自行车一辆、皮包(内有人民币200元)一个及手机两台。经举报,晓龙和小辉被公安机关抓获,涉案物品经鉴定,价值约2000元人民币。

兴宁区法院未审庭对小辉一案采取了圆桌审判的审理方式。开庭当天的庭审寄语环节,法官、书记员及小辉其家人围坐在圆桌旁,对小辉进行心理疏导和法制教育,使小辉受到感化而流下忏悔泪水。该案承办法官还将庭审温情寄语的功能延伸到圆桌审判庭之外,在判后多次到少管所看望小辉,对他进行一对一的沟通教育。在法官的教导下,小辉产生了很大心理变化,他告诉法官自己在少管所改过的日子很充实,希望自己的诚心改造能减轻内心的愧疚,目前自己唯一担心的是以后找不到工作。承办法官对小辉的担忧进行了开解,告诉小辉以后如果找工作有困难,可以到法院找她,并给小辉留了电话。小辉小心翼翼地把法官的电话号码写在自己的手掌和衣服上,流着泪对法官说:“我今后一定重新做人,绝不辜负您对我的期望!”。

审判帮教相互结合  共促少年获得新生

为加强圆桌审判的教育感化效果,兴宁区法院在每次圆桌审判后,对失足少年辅以回访帮教。今年以来,兴宁区法院秉承“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在南宁市中院的组织下,与兴宁区妇联联动,共同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对该院判决的尚在管教所中进行改造的未成年人进行回访帮教。回访过程中,兴宁区法院未审庭的法官注重了解未成年人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采用鼓励与温情寄语相结合的办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勉励他们正确看待人生,放下过去的种种,勇敢面对未来,努力重获新生。

兴宁区法院未成年人圆桌审判庭自设立以来,见证了许多少年从失足到重获新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法官们怀着对社会、对少年的强烈责任感,凭借自己的耐心和智慧,用温情寄语的方式为失足少年们撑起了一片重获新生的晴空。据悉,在该院未审庭法官的教育帮助下,自去年以来判后的失足少年无一人再次出现违法犯罪情况。

责任编辑:潘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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