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下午,自治区高院宣传处处长韦伟强到兴宁区法院就新媒体时代法院宣传工作注意事项及工作技巧对该院各部门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及宣传骨干进行了授课培训。兴宁区法院副院长黄睿主持了此次培训,院长韦穆、副院长郭敏东出席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班上,韦处长就全区法院在新媒体环境下的工作趋势,全面分析了法院宣传工作面临的问题及机遇,随后,韦处长运用生动典型的案例向与会人员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法院宣传工作应当注意的问题及工作技巧。他强调,要正确、勇敢面对问题,坚持公正司法,把握好宣传工作的“度”和“效”。韦处长还指出,要做好新形势下的法院宣传工作,不仅要加强微博运营,搭建官民互动平台,还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明晰部门职责,加强沟通交流,创新工作方法,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奠定坚实地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