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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法院:人性化措施擦亮诉讼服务窗口
作者:潘俊秀  发布时间:2014-09-19 11:24:09 打印 字号: | |
  诉讼服务大厅是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也是人民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最直接的通道和载体。今年以来,为使诉讼服务大厅成为密切联系群众、方便群众办事的窗口,兴宁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设置多种人性化措施来完善诉讼服务大厅建设,满足了群众对诉讼服务的硬件需求和心理需求。

  增设意见反馈通道,接待投诉一步到位

  诉讼服务窗口是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内与群众打交道的最常用平台,也最能代表法院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它不但能折射出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还体现着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兴宁区法院诉讼服务窗口拓宽意见反馈通道,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箱、院长信箱、纪检监察信箱及妇女儿童维权信箱增设到诉讼服务窗口的大前台,与立案审查、司法救助、查询咨询、材料收转、诉讼收费等综合性服务窗口无缝衔接,将接待投诉合二为一,让群众享受一步到位的服务。

  相比于在各办公地点分设意见信箱,集中设立意见反馈信箱更能体现便民效率。在诉讼服务窗口集中设置信箱后,群众在进行立案、咨询等活动的同时就能对法官工作和法院作风问题进行投诉反馈,无需再专门花费精力寻找投诉渠道。相关庭室也能及时收到群众最原始、最真实的意见,从中找准作风问题加以整改。该院指定专人定期梳理各个信箱的问题并反馈至庭室责任领导,要求各责任领导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从严、从实、从速解决,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群众;对近期内能够解决的问题,列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任务加以解决;对不属于法院工作范围的问题,要认真答复、及时反馈。

  完善儿童休息区,维权轻松又温馨

  妇女儿童维权岗是兴宁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的一个重要维权窗口。妇女儿童弱势群体的心理特点要求妇女儿童维权岗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时要充分注重人文关怀,因此,该院在建设妇女儿童维权岗时不仅着眼于提供法律援助,还兼顾了对妇女儿童的心理关怀。年初以来,该院立案庭进一步完善妇女儿童维权岗的硬件设施,尤其对儿童专用休息区进行了改造完善,使维权过程更轻松、温馨和人性化。

  有经验的妇儿维权法官曾发现,许多维权妇女喜欢带着孩子前往咨询,年龄比较小的孩子通常需要玩耍、休息和专人照顾,往往影响维权咨询进展,而专设儿童休息区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出于这样的考虑,兴宁区法院立案庭在妇女儿童维权岗办公室开辟了儿童休息专区,休息区的布置中注重细节,内有儿童专用护栏、卡通地毯和玩具,既能保障孩子的人身安全,也能为孩子提供舒适温馨的娱乐空间,使其不打扰成年人的维权咨询。同时,该院立案庭还在儿童休息区周围设置座椅,方便成年人看护、陪伴孩子。贴心设置的儿童休息区虽然占用了法官办公室的空间,却能为当事人和孩子们提供舒适美好的维权体验,这正是兴宁区法院扎实践行司法为民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

  说群众话办群众事,规范用语转变作风

  如果说诉讼服务窗口能折射出党群关系,那么接待用语就能直接反映全体法官的整体素质。为让群众实实在在看到作风转变的成果,兴宁区法院紧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从诉讼接待文明用语出发,努力提升接待窗口的执法水平,用文明用语展现法官的良好职业形象,确保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主要采取两项措施,一是鼓励接待法官说群众听得懂的话,用浅显语言解释群众疑问,必要时用当地方言与群众谈心交流、明法析理,避免沟通障碍带来不必要的误解。二是规范用语,安排专人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出诉讼服务接待过程中曾经出现过的不规范用语,将之列为禁忌用语,梳理打印分发负责接待的法官传阅,以此促进文明接待。此外,该院还要求接待法官在接听电话这一工作环节中遵守文明用语的司法礼仪,努力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增强与人民群众的感情,从细节上向群众展现亲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过程中,兴宁区法院立足辖区实际,坚持用人性化措施擦亮诉讼服务窗口,用贴心付出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以扎扎实实的行动使群众在优质服务中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吴腾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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