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上午,兴宁区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莫军宁与兴宁区法院副院长郭敏东带领法官,冒着炎炎烈日驱车赶赴五塘镇七塘村,就一起土地所有权确权纠纷案件进行现场勘察。
多年前,邕宁县与五塘镇七塘村两个生产队因为一块土地的权属问题争执不休。2000年,邕宁县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将土地权属确定给邕宁县上大陆生产队,该生产队也于2001年向法院申请对争议土地强制执行,但由于争议土地涉及房产、村民抗拒等种种因素,执行行动被搁置下来。直至2007年,南宁市重新划分行政区划后,该案件在兴宁区法院重新立案。
该案诉至该院前后,双方村民情绪激烈,曾多次扬言要到有关部门上访并倾向用暴力解决问题。为避免矛盾激化,在勘察现场后,莫副书记与法官们一行又马不停蹄来到五塘法庭,约谈另一方负责人,深入组织协调,对当事人进行安抚并耐心向他们讲解相关法律知识、案件执行方式方法等,最终让当事方息诉止争,避免了矛盾进一步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