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法院自去年底成为全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法院后,按照区高院的总体要求和市中院的总体方案,将“案件信息的精准性”作为平台建设的首要任务,通过“事前规范、事中监控、结前核查”的全程动态跟踪加强审判管理,试点工作得到了自治区高院罗殿龙院长的肯定,高院纪检组罗诗汉组长也对该院规范案件信息录入的做法作出了批示。在8月28日召开的全区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经验交流会上,该院的网上办案工作经验获得在全区法院的进一步推广。
一、 转变观念,统计数据一元化
网上办案是通过信息化技术实现对审判工作科学管理的有效手段,但在推行网上办案工作之初,部分干警对此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少数年纪较大的同志也在电脑操作方面遇到了一些障碍。为此,该院党组采取三大措施转变干警观念:一是院领导带头实行网上办公和网上办案,从2013年7月起全院所有文件流转和审签手续全部要在网上进行,除特殊情况外不接受纸质文件的审签。二是加强对网上办案应用技能培训,分级别、分部门、分类别对全院干警进行多次培训,确保每位干警电脑技能过关;三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干警对网上办案工作的意见,边推进、边整改,确保软件契合审判实际。随着上述措施的逐步落实,该院干警更新了审判管理理念,形成了良好的网络办公氛围,彻底摒除了网络数据与司法统计“两条腿走路”的现象,为实现案件信息精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完善制度,事前规范有指引
为进一步规范案件信息录入,确保实现“网上办案”长效管理机制,2014年1月,该院结合系统信息录入要求、上级法院绩效考评标准及本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出台了《兴宁区人民法院案件信息录入规则》,分别从案件信息填写基本要求、分类案件要求、监督和附则等四大方面对案件流程管理进行全面规范。对刑事、民商事、行政、申诉申请再审、执行和非诉行政案件等不同案件类型,详细设置了若干个流程管理节点,对每个节点的运行时间、运行条件、操作规程也作出明确规定,防止因责任不清、衔接不力导致出现运转失控问题,明确由审管办每天对全院案件信息录入工作进行监控,并负责协调解决网上流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冲突。规则实施后,理顺了案件流转中部门间的衔接问题,解决了部分职责不清导致的数据误差问题。
三、把握节点,事中监控无纰漏
在具体操作上,该院注重案件流转的节点控制,突出对案件运行过程的“事中监控”,具体体现为五个要求:一是限时录入,规范立案信息的录入和移送;二是完整录入,督促审理执行阶段的信息全面录入;三是审限跟踪,按月督促;四是严格审批,对延长审限、中止等审批权严格限定在庭长和主管院长名下,防止主办法官为避免超审限而滥用扣延审限权的行为发生;五是注重核实,规范上诉案件的移送管理。全面到位的节点监控,使各节点之间能形成环环相扣、有条不紊的流程链条,使该院审判效率不断提高,实现了审判执行工作的有序运转。由于管理措施到位,该院网上办案各节点审批手续齐全,未出现网上办案超审限现象。
四、稳控出口,结案核查月通报
结案是把好信息质量的最后一道“出口”,为了确保所有报结案件的质量,该院自今年年初以来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指定专人负责逐案信息核对。将锐新审判管理系统的确认结案权限从立案庭转移到审管办,由审管办指定专人负责逐案、逐条核对录入的信息后才能在系统确认结案。二是网上办案“月通报”制度,审管办每月通过从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中提取各业务庭室收结案信息、各流程节点录入情况、系统数据是否与司法统计报表数据一致等信息以书面形式在全院范围内通报。
信息公开的全面准确,增强了审判执行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了队伍的公正廉洁,使法院管理突破了传统管理方式的局限,带动了该院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
摄影人: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