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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法院:“法警妈妈”便民诉讼解民忧
作者:文静  发布时间:2014-08-19 17:04:29 打印 字号: | |
  “您好,同志,请您出示证件,接受安全检查,根据相关规定,在开庭期间未经允许不能将小孩带在庭上。”8月18日,兴宁区法院接待了因家中无人帮忙照顾孩子而将孩子带到法院的当事人李某。面对这些情况,该院法警积极应对,想方设法,确保了当事人的顺利开庭。

  当天上午,当事人李某带着3岁左右的孩子正准备进入法庭,当值法警将其拦下并告知,根据规定,未成年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法庭旁听。为保障庭审秩序,维护庭审安全,确保当事人顺利进入法庭参与开庭,该院女法警主动要求为当事人李某照顾孩子,充当起了“临时妈妈”。孩子或许感觉到女法警的热情与善良,兴高采烈的跟着 “临时妈妈”来到妇女儿童维权的办公室。在近一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 “临时妈妈”陪他一起玩玩具,拼图拼数字,有说有笑,直至庭审结束。庭审结束后,当事人李某准备接孩子回家时,孩子主动亲吻了“临时妈妈”,还很害羞地向“临时妈妈”道别。当事人李某看到孩子得到了女法警细心的照顾,连连称赞,并感谢该院领导的帮助。
责任编辑:劳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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