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有效提高队伍素质,结合“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及全区法院庭审评查活动精神,经兴宁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睿同志统一安排部署,兴宁区法院从严把握庭审规范,着力提升庭审效率,于7月31日晚利用下班时间,在本院3-3号法庭召集本院民商事青年法官、书记员就庭审驾驭及司法礼仪培训开展集中学习。
本次集中学习会上,由民二庭负责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优秀示范庭审获得者王坚法官负责主讲并演示规范化庭审;还特邀到民一庭庭长、全国模范法官陈玉萍到现场指导交流。
该“集中学习会”打破传统,创新采取“实战演练”的培训方式,由王坚法官带领年轻法官、书记员,对庭审各环节进行现场示范、模拟、纠正、规范,并从以下“四个突破点”确保培训效果。一是“突破心理关”,即确保现场所有年轻法官都有机会参与现场模拟,接受现场指导,直至符合最新的庭审规范要求,快速打破对旧的开庭习惯的心理依赖。二是“突破配合关”,即现场模拟尽可能保证法官与书记员搭配与日常开庭搭配基本一致,现场练出“默契搭档”,减少实际开庭时的二次磨合。三是“突破理解关”,即不仅对新的庭审规范进行演练,同时加以讲解,在关键点上促进法官对庭审规范的理解和落实自觉性。如,为应对被告当事人庭审中途到庭且可能提出正当理由的情况,将原“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表述,完善为“尚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正当理由不到庭”。四是“突破细节关”,即着眼审判人员入席、庭审、退庭的仪容仪态、语速音量、眼神交流、庭审节奏等细节,以规范化的司法礼仪,体现、维护司法权威。
本次在夜间开展的“法官带法官”培训历时近3小时,占用了干警们的正常休息时间,但年轻法官、预备法官及书记员们在参与中自查自省,即查即改,体现出极高的热情和参与积极性。加之培训内容极具针对性、实用性、先进性,集中针对年轻法官、书记员庭审经验不足,庭审细节不够规范等问题进行培训,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