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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法院到兴宁区法院
开展裁判文书改革交流活动
作者:王欢  发布时间:2014-07-28 16:11:18 打印 字号: | |
  为提高审判效率,促进裁判文书改革,7月25日上午,北流市法院一行12人在赖崇琪专职审委委员的带领下来到兴宁区法院,就裁判文书改革及法律文书写作经验等方面问题进行交流座谈。

  座谈会上,兴宁区法院黄睿副院长简单介绍了该院开展的裁判文书改革的基本情况。兴宁区法院作为自治区高院指定的裁判文书改革试点单位,制定了以劳动争议纠纷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作为主要改革范围,以对法律文书采取繁简分流为主要改革特点的方案,难者细之,易者简之,以东部地区法院改革成果为蓝本,探索制定出符合本地司法需求的令状式文书、填充式文书、要素式文书和表格式文书等四类新格式文书,厘清裁判思路,突出裁判依据,强化裁判说理,以提升裁判的公众认知度及接受度,树立司法权威。随后,该院民一庭庭长陈玉萍和民二庭负责人王坚针对民商事文书改革和写作经验等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

  听取经验介绍后,北流市法院赖专委表示,兴宁区法院的裁判文书改革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在区内法院系统引起极大关注,今天的学习交流活动对北流市法院的文书改革有很大的帮助,先进经验值得学习借鉴,也希望兄弟法院间加强经验交流,共同进步提升审判效率。
责任编辑:吴腾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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