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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心得:“不抛弃、不放弃”
请给这些迷途的孩子一个机会
作者:肖楠  发布时间:2014-05-08 15:33:49 打印 字号: | |
  最近,我参加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的审理。被告人付某,1995年出生,未满18周岁。这是他年轻的人生中,又一次坐到法院的审判席对面。一年前,他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开庭时,我坐在法官边上,看着对面这个稚气未脱的孩子:这个年纪,他的同龄人应该是准备迈入大学的年龄吧。

  收到案子后,法院通知了他的父母,但付某的父母都不愿意出庭。法院为付某邀请了一位青少年心理咨询师作为其“代理家长”——“合适成年人”。“合适成年人”是为实行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司法程序新设立的一项制度,一般由具有丰富的社会工作经验,而非公检法在职人士来担任,他们代为行使法定代理人的诉讼权利,帮助未成年人消除恐惧和焦虑心理,并与法官一起对其进行法制教育,使之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早日回归社会。

  “你现在的年纪正值风华正茂,正是应该跟其他同龄的孩子一样埋头苦读考大学的时候,然而却因为一时的贪念而误入歧途,希望你这次是真正的认识到错误,并深刻的反省,人生只有一次18岁,希望你出来以后要努力的学习知识,唯有知识可以改变命运,希望你出来以后能通过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庭审中,这位“代理家长”说出了我也向对付某说的一番话。经过“代理家长”和我们合议庭的耐心教育,这个年轻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流下了悔恨懊悔的泪水。法庭对其做出的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的判决。

  作为参加审理该案的陪审员,我感到了法律的公正,也感受到了法律的人性化。“代理家长”语重心长地一席话,更能够打动这位年轻人的心灵,也更能够让他感受到法律赋予的尊严,从而让他能平和地接受正义和公平审判,为今后他能够重新开始人生保存好一份良知。

  庭审结束后,看着法警押送下,这个年轻人远去的背影。另一种深深的悲哀令我难以释怀。我深深的为他们感到惋惜。但,除了惋惜之情,我们更要做的就是要深刻的思考,法庭内,我们在尽力帮助这些迷途的孩子回到正确的道路上。但,法庭之外我们如何去帮助这些孩子重新回到正途、融入社会?我想,除了引导,那就是信任及包容。

  就像詹红荔法官说的:少年审判工作的目的,不是惩罚,要教育帮助那些犯错的孩子醒悟,真诚悔过重新回归社会。对于失足少年,只有走进他们的内心世界,用真情和爱心洗涤他们沾满尘灰的心灵,使其真诚悔过,这才是少年审判的良方。

这种时候最难过的莫过于父母。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真心地希望付某这次能认真且深刻的反省,要多为父母着想。但同时也希望不管是父母、还是作为社会的一员的我们,都不要放弃他们,而是应该积极的来帮助这群迷途的羔羊重新返回社会、融入社会。

  ——请不要抛弃这些迷途的孩子。
责任编辑:曾泳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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