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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高院民一庭林立庭长到兴宁区法院调研指导裁判文书改革
作者:磨颖  发布时间:2014-04-22 18:11:11 打印 字号: | |
  4月22日上午,自治区高院民一庭庭长林立一行两人在市中院民一庭庭长李虹等人的陪同下,到兴宁区法院开展关于裁判文书改革调研工作,兴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韦穆、副院长黄睿及民一庭部分干警参加调研。

  在林立庭长的指导下,参加调研的人员主要围绕裁判文书改革的适用范围、格式要求、以及内容上的进一步简化这三大问题进行了讨论,现场气氛热烈。林立庭长针对兴宁区法院裁判文书改革提出了宝贵的指导意见,他希望兴宁区法院能进一步推进简化裁判文书的改革,并在改革中注意探索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制定相应的规范,明确简化裁判文书适用的范围及案件类型、标准,在确实提高司法效率的同时保障司法公正及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二是改革范围内的文书要有统一的格式标准,注意裁判形式的统一性;三是改革中已经形成的新格式文书还有进一步简化的空间,应以提高裁判质量和效率为目标。兴宁区法院院长韦穆代表该院对林庭长的亲临指导表示感谢,同时要求本院试点部门认真贯彻上级法院的指导意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让文书改革真正对审判工作起促进作用。

  通过这次调研指导活动,兴宁区法院有效地总结了上一阶段裁判文书改革的成果,进一步树立了改革的信心,并明确了改革的方向和重点,有助于下一阶段改革的扎实稳步推进。
责任编辑:曾泳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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