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0日上午,兴宁区法院对一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生命权纠纷案件进行公开宣判,首次邀请部分兴宁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亲临现场见证,并当场听取代表委员对判决公正性的看法。法院全面透彻的辩法析理和开门纳谏的谦虚诚恳,赢得了代表委员们的一致肯定,特别是该院富有特色的人民陪审员宣判寄语制度,获得了代表委员们的一致肯定。
该案在法庭审理时,曾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庭旁听,代表委员们当时非常关注该案中情与法的冲突,他们认为,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出于好意相助、而另一方则是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恸,听起来各有各理,常人难以取舍,法官要平衡好双方利益诉求很不容易。为此,兴宁区法院特地在该案宣判时,邀请当时旁听的代表委员们到场见证、并当场听取他们对判决的看法,力求用判决给出一份令代表委员们满意的答卷。宣判结束后,代表委员们普遍对判决说理表示满意,特别对人民陪审员宣读的宣判寄语给予了高度肯定。一名代表表示,案件的判决结果符合普通老百姓所认可的常理,即帮助他人的人不应反遭惩罚;另一名代表则表示,希望这种宣扬正能量、“以法明德”的案件能做成经典案例,在社会上进行大力的宣传代表们普遍认为,人民陪审员宣判寄语,是从普通人的角度进行发表寄语,胜在“理”之中强调“情”,更容易说服人。它为冰冷的法律条文带来了人情味,其对人心的抚慰亦能更好地促进案件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希望今后能在更多的案件中看到陪审员寄语制度的采用。
邀请代表委员见证宣判并当场评议,是兴宁区法院司法公开的一次大胆尝试。该院将在今后总结相关经验,形成制度,把法院对专业裁判的自信和司法的人文关怀传达给社会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