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上午兴宁区法院执行局就李某申请执行某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召开听证庭,该执行听证庭的召开为解决案件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提供了良性平台,是执行程序走向公开透明的一个重要方式。听证庭的召开,反映出阳光司法、公正执行的程序性及民主性,彰显司法审判的公平、公开、公正。
该执行案中,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兴宁区法院依法拍卖了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买受人在竞拍成功后却对拍卖标的物的价值提出了异议,提出竞拍所得房产在《房地产评估报告》中所记载的土地分摊面积与过户办证的土地面积不符,要求相应减少拍卖成交价。申请人、被执行人与评估公司对竞拍标的物买受人提出的意见存在不同的看法,案件面临多方当事人异议,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为增加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执行程序,让各方当事人、案件参与人充分发表意见,更加全面了解案情,掌握真实情况,提高办案效率,执行局组成合议庭,召开了执行听证。庭上各方当事人在围绕执行焦点,提出各自理由并陈述法律依据,合议庭认真听取的各方意见,科学的引导听证程序的展开。随着听证的进行,案件实情步步呈现,经过近五个小时的听证,各方对案件执行争议焦点由之前的各执己见到充分了解其他方的意见及理由,理解了执行听证的意义,听证庭达到预期效果。
执行听证庭,以公平、公开、透明的方式有效地解决了执行过程中多方因对执行标的物不同意见而存在的矛盾,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在各当事人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执行异议或意见得以反映,观点得以阐明;在司法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让群众切实体会到阳光执行,使案件执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圆满统一,切实体现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