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兴宁区法院以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在商事审判中积极用群众路线做好调解工作,以解决双方当事人诉求为抓手,以“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办案作风和方式方法,为百姓分忧,为群众解难,取得良好成效。在该院一季度审结的118件商事案件中,调解12件,撤诉77件,调撤率达75.42%,商事调解工作迎来开门红。
该院商事法官认真把群众路线贯穿于调解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思想上,把人民群众当亲人,在感情上尊重群众、贴近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用真心打动人心,用真情融化坚冰,用诚心化解怨气,在为群众排忧解难中不断提升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的司法能力;在行动上,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设立假日便民法庭,解决上班族、外出打工者工作期间请假到庭有困难的问题,设立巡回法庭,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增加法官与群众的沟通,增强了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认同感;在方法上,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在办案过程中热情关心群众,适时通过“圆桌调解”方式营造宽松和谐的法庭氛围,降低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促成纠纷在和缓气氛中快速解决。针对个案特点,该院将诉讼方法与其它社会纠纷解决机制相互配合,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抗,使调解既合乎法律,让当事人心悦诚服,又得到案外群众的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