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兴宁区法院的工作人员,两天前您到我院旁听的那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今天宣判,我们已将这件案件的判决书邮寄给您,请您注意签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2月14日上午,兴宁区法院的工作人员向旁听一起公司诉讼案件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邮寄送达该案判决书并电话告知邮寄情况,受到旁听庭审的代表委员一致好评。
2014年以来,兴宁区法院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指导”的理念,以广西法院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主题活动为契机,不断丰富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内容和形式,积极扩展多样化联络渠道和监督平台,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为使案件的审判效果达到最大化,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该院对每一起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未当庭宣判的案件,在案件审结之后要求及时将判决书邮寄给参加过旁听的代表委员,让代表委员及时了解判决结果及判案思路,看到法院审判工作的全过程,以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肯定。
该院主动将司法活动全程置于“阳光”下,积极开门纳谏,改进作风,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提高为人民司法的针对性和主动性,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沟通与互动中取得共识、理解和支持。参加旁听的代表和委员们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联系,走近法院,理解法院,支持法院,宣传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