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是南宁市第十三中学放寒假的日子,下午17时,散学典礼暨法治教育报告会在该校操场上举行。作为兴宁区法院民一庭对接定点单位,担任南宁市十三中法制副校长的刘孙丽法官携两名法院工作人员为同学们就假期安全问题讲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来自兴宁区法院民一庭的吴法官在报告会上作了题为《以身作则,做懂法守法用法好学生》的报告。吴法官从自身经历说起,以最常接触的网络生活作为切入点,通过现实生动的案例,告诫同学们在上网时要远离非法网站,不要相信网络上的虚假信息,注意防范网络诈骗及“网友”的诱骗,同时也要遵守网络文明规范,合理合法的发表言论,不要散布虚假不实的言论侵犯他人名誉权甚至触犯刑律,倡导文明上网。
刘法官表示,到学校进行法制宣讲是兴宁区法院民一庭建设“青少年维权岗”及“妇女儿童维权岗”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她多年来一直坚持在每年寒、暑假前给同学们开展普法活动,从2008年至今一直未曾间断过。
兴宁区法院通过开展此类送法进校园活动,结合最新的时事案例给在校学生进行普法教育,从而提高广大青少年遵纪守法、防范犯罪侵害的法律意识,得到了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