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治区高院和南宁市中院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南宁市兴宁区法院近期启动的裁判文书改革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12月28日,《法制日报》在头版显著位置刊登了新华社记者就该院这项改革采写的新闻稿《广西首份“令状式”民事裁定书探索文书“瘦身”》。至此,在改革启动后不到十天的时间里,该院的这项改革措施已经得到包括中央级媒体《法制日报》和自治区级媒体《南国早报》、新华网广西频道等主流媒体的关注。几乎在同一时段内,该院《改革方案》对“令状式”文书及其适用范围的定义,也出现在了“百度百科”网站的“令状式裁定书”词条下,与该院文书改革的其他内容一并被列入词条简介中。鉴于上述媒体在法院系统之外的社会影响力,我们有理由相信,司法人员之外的社会群体已经对这项改革产生了兴趣。
从报道内容上看,上述媒体对这项改革均持正面态度,其中《法制日报》使用了“瘦身”、“简洁”等字眼,《南国早报》及新华网则称文书“简单明了看得懂”。媒体的关注折射出社会公众对法院的裁判文书改革的期待,体现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迫切需求,以及法院社会影响力的迅速提高。据此,兴宁法院将继续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将这项改革措施向纵深推进,在充分论证和公开透明的基础上,为全市乃至自治区的司法公开改革提供有价值的改革经验。(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