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审判长作用,进一步提高商事审判质效,12月13日,兴宁区法院召开商事审判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2014年新型、疑难案件及类案分配方案。会议特邀该院党组成员、主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黄睿副院长参加。
近年来,基层法院受理的商事疑难案件日益增多,与之俱来的新类型案件也不断涌现,一线审判力量不足,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针对此情况,兴宁区法院遵循“改革、完善、提高”的发展思路,由该院商事审判团队的各审判长围绕分案科学性问题畅所欲言,集思广益,科学决策。
会议决定,根据商事案件性质并结合个人专长和意愿,自新年度起,该院按照公司诉讼、金融票据、合伙、建设工程施工、农村土地承包等纠纷类别,有所侧重地进行分案,将某种或几种疑难、新型案件固定由2个商事审判团队审理,并合理核定司法辅助人员的配备数量,强调审判长固定化,赋予其在合议庭的统一指挥权、调度权,确保审判过程和法律适用准确、专业,加强对审判实践中具有前瞻性、敏感性的新类型案件的分析研判,使同类案件依同样标准审理判决,避免同一类型案件由不同团队审理出现裁判结果不一而影响公信力。同时,对信用卡、买卖、民间借贷等类型化案件在各审判团队之间实行随机循环分案。
这一新型分案模式既考量分案是否契合各审判团队的专业分工及个人意愿,又排除人为因素造成的干扰,提高了审判管理的科学性,使现有审判力量得到更优化配置,有助于对法官的专业化培养,各施其长,形成合力,从而更能保证审判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也便于审判管理部门及时发现问题和总结案件审判规律,并积极寻求对策,使审判管理更有针对性,更为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