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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塘法庭多项举措坚持群众路线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工作方针
作者:曾泳三  发布时间:2013-10-24 08:43:45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五塘法庭将群众路线与司法审判实践、改革创新与司法为民相结合,以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司法服务为目标,开创有法庭特色的法院工作新方式、新思路,全面加强法庭各项工作,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果。

  一、引进本土资源创新法庭调解,贴近群众生活探索人性化司法。五塘法庭根据地方特色,充分利用在当地群众中德高望重的“族老”这一本土司法资源,最大程度发挥其积极作用,在学习“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基础上,总结多年农村基层审判经验,形成的一套新型司法调解模式——“族老”调解。通过建立“族老”联络名单,与辖区内主要村镇的族老形成定期定点沟通制度,根据案件当事人所在社区邀请“族老”就近就熟参与法院调解工作。“族老调解”既取得了良好的个案效果,又扩大了司法宣传效果,得到辖区群众的高度认可。近三年来,五塘法庭共邀请“族老”参与案件调解53次,其中,2013年的19次“族老调解”中,有14起纠纷顺利解决,其余5起案件也起到了息诉服判的审理效果。此外,五塘法庭还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建立了“当事人开庭自定”制度和“离婚缓冲期”制度,这一系列富有特色的法庭审判工作制度,得到了当地群众的认可,在实践中获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近三年来法庭案件无一发生矛盾激化现象,调解率为85.46%,服判率为96.21%,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为100%。

  二、巡回法庭开到田间地头,送法下乡体现司法关怀。

  对于扎根农村的派出法庭而言,最常见就是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案件,五塘法庭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及当事人的需要,将固定法庭变成“移动法庭”,开展“巡回法庭”将司法服务送到田间地头。今年以来,五塘法庭共开展了13次巡回法庭,为因健康状况或其他因素不能到庭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提供便利。为充分发挥巡回法庭的教育作用,五塘法庭还根据农村居民的文化水平及实际需要,主动编撰新颖的普法宣传画报,用农民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画、普法年历等方式,在开展“巡回法庭”的同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五塘法庭流动的“巡回法庭”起到了“开庭一个点,教育大一片”的法治“播种机”的良好作用。

  三、科技法庭提高司法效率,信息化技术减轻群众诉累。

  五塘法庭自2012年6月以来,陆续建立了一站式诉讼服务窗口、信息查控系统、法院三级办公网络,此后,法庭根据审判工作需要以及信息网络技术的逐渐完善,相继完成了对法庭OA办公软件及锐新案件管理系统的更新换代。当前,法庭的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已处于全区法庭建设水平前列。法庭的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原来需要到城区法院才能办理的手续现在也可以通过法庭办公系统轻松办理,既节约了时间,也大大减轻了当事人为案件来回奔波的诉累。新时期标准化高科技的人民法庭,既树立了

  四、方言培训读民意,圩日法庭解民情。

  五塘法庭针对农村司法工作实践需要,在队伍建设工作中,重点在提升法官开展农村司法工作能力上下功夫。五塘法庭根据自身面对基层、面对农村群众的工作特点,开展了一系列学习培训活动。如开展了要求“既会法言法语,又会方言方语”的方言培训计划,在法庭内部工作配对中实行一名通晓方言的工作人员与一名不熟悉方言的法官配对搭档。在日常工作,既尽可能满足群众使用方言参加诉讼的需求,同时也能快速提升法官方言掌握水平。建立定期深入集市、农村的便民服务联系制度,通过定期开展“圩日法庭”、“农闲法庭”等方式加强与基层群众的联系沟通。

  五、多方联动促和谐乡镇,纠纷预警保一方平安

  为保障当地群众生活的稳定和安全,五塘法庭积极发挥地方司法机构的作用,与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努力,构建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与辖区的村委、社区、司法所建立日常工作协调沟通制度,每天定点定员联系,互通维稳信息,力求做到乡镇小纠纷早解决,大纠纷早知道。积极指导乡镇人民调解员开展民间纠纷的调解工作,通过加强与基层组织的联系,熟悉社情民意的有利条件,帮助法官了解当事人真实状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司法审判工作。

  通过上述各项措施,五塘法庭扎根群众,服务人民,在当地建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各项工作得到了当地人民群众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形成了审判工作与社会发展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
责任编辑:覃瑞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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