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下午,灵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刑庭庭长李大秦等一行六人来到兴宁区人民法院就审判长负责制改革的内容和及其运行效果等相关情况进行了交流学习。
在参观完该院诉讼服务大厅、民一庭等办公场所后,双方举行了座谈会,兴宁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磨健凌及审管办、民一庭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了座谈。座谈会上,磨副院长首先对李庭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简要介绍了兴宁区法院的基本情况。李庭长衷心感谢兴宁区法院的热情接待,同时表示,兴宁区法院积极推进“审判长负责制”改革试点工作,探索适合本地法院实际的“审判长负责制”审判改革新模式,给全区法院带来新的工作思路,是学习、借鉴经验的好榜样。同时学习兴宁区法院审判长负责制方面优秀的经验和做法,为日后灵山法院推行审判长负责制提供了更好的思路及改革目标。
随后,兴宁区法院“审判长负责制”试点改革部门民一庭庭长汪冬青向李庭长一行详细介绍了该院审判长负责制的背景情况、基本内容和实施现状。双方就审判长负责制运行中的人员配置、实施细则、运行效果和推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等具体问题交换了意见。李庭长高度评价了该院积极推进审判长负责制所取得的成绩,希望通过这一次的交流学习,不断加深两地法院的友谊,同时在法院各项工作、法院建设、法院管理及经验等方面相互促进、相互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