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美丽南宁?洁畅通有序大行动”,共建美丽南宁,9月11日上午,兴宁区法院主动出资将门前荒地修缮整理,建立了一个小型停车场,为当事人提供便利。
由于兴宁区法院门前为城市道路,且未设临时停车位,院内没有地下停车场,车位紧张,致使来往当事人车辆只能停在杂草丛生的荒地或违规占用道路,严重影响了周边交通环境。兴宁区法院为解决当事人停车不便的问题,主动与城区相关部门管理部门协调,将门前荒地整治修缮,建立一个150平方米的便民临时停车场,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临时停车场的建立既是兴宁区法院积极主动助力 “美丽南宁?洁畅通有序大行动”,同时也是体现阳光司法服务为民理念的一项积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