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兴宁区法院开展刑事审判与民事审判庭审观摩评议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8人到现场观摩、评议,并以座谈的方式听取代表委员们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当天上午,首先由该院刑事审判庭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起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被告人李某在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及集体经济组织审批、同意的情况,将集体所有由自己使用的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给他人用于建设住宅,并因此获利56万余元。九点三十分,随着书记员一声“全体起立”的声音,庭审正式开始。庭审中,案件的审理紧张有序,审判长娴熟地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合议庭思路清晰,庭审程序规范到位。随后,鉴于案件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合议庭组成人员经过15分钟的合议后,依法当庭进行宣判,被告人亦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公正的判决。在下午的民事案件庭审观摩中,民一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审判员严格依照区高级法院的庭审规范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活动。
刑事庭审和民事庭审结束后,该院立即与参加观摩庭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了座谈会,代表委员们畅所欲言,向法官咨询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进行讨论评议,并从不同视角剖析案情,对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给出了可行性建议。而通过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庭审观摩、评议,也有利于提高该院司法裁决的可接受性及公众认同感,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目的,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