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快收、快审、快结当事人之间的小额纠纷,保障当事人经济、快捷、便利地利用司法资源维护其合法权益,减少讼累和负担,2013年以来,兴宁区法院结合自身审判实际,从五个方面有序推进小额诉讼审判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促落实。该院将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相关问题的解答》印发到每个民商事法官和书记员手上,并就小额诉讼程序的理解与适用认真组织学习和研讨,使干警准确把握小额诉讼审理的流程和具体实施细节。
二是加大宣传提认知。该院在立案大厅设置小额诉讼宣传栏,放置小额诉讼指导手册,将《小额诉讼须知》在立案大厅LED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并公布在该院网站上,在立案时向当事人及时发放《小额诉讼须知》,告知相关程序规定,并通过街头普法、以案说法、发放宣传资料、典型案件报道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小额诉讼程序,并对其救济程序做好解释和宣讲,提高公众对小额诉讼的认知度。
三是建诉讼绿色通道。该院开设小额诉讼的专项立案窗口,积极打造“小额诉讼绿色通道”。当事人可直接填写统一印制的格式化表格起诉状,如果不会写字或不便书写的,可口头起诉,由专人记录并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即可立案。被告答辩的方式也可灵活多样,可提交书面答辩状,也可口头答辩;可自行书写,也可填写法院统一提供的答辩状格式。自7月份以来,该院办理小额诉讼立案162个,各项便民惠民的服务举措深受辖区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四是领导重视强监督。该院领导高度重视小额诉讼工作,由院领导牵头负责推进落实,选派审判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调解水平高、了解当地社情民意的资深法官作为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的第一批承办法官,先行先试。在经过一段时间实践、积累一定经验后,再逐步扩大小额诉讼案件承办法官的范围。为确保小额诉讼审判工作取得实效,该院由主管民事工作的副院长及业务庭长定期或不定期地针对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情况进行全面督办督查,力求规范效应。
五是优化管理建台账。在审判管理方面,该院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民商事案件统一管理,由专人负责小额诉讼的台账登记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完整登记小额诉讼案件信息,并将“小额诉讼审判工作”纳入司法统计,列入目标考核指标范畴。同时对小额诉讼审判具体效能做出动态分析,对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积累的好的经验做法,加强部门交流、学习和推广,力求聚合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