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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联络方式 促升司法公信
兴宁法官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
作者:王坚  发布时间:2013-06-17 11:36:15 打印 字号: | |
  6月14日上午,兴宁区法院邀请20余名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该院科技法庭,全程旁听了原告广西某置业有限公司诉与被告李某、第三人南宁某银行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一案的庭审。兴宁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敏东携院审委会委员、民二庭庭长参加了旁听。代表委员对法院深化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

  庭前,该院审管办向代表委员发放了《案情简介》,使他们对案情有了大致了解。上午9时,审判长敲响法槌,庭审准时开始。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代表委员们聚精会神旁听观看了庭审全过程。庭审持续了一个半小时,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该院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代表委员对案件裁判的意见和建议,并由主审法官、参审的人民陪审员面对面现场解答代表委员就案件实体处理、法律适用等专业性问题提出的问题。郭敏东副院长亲自作“讲解员”,向代表委员讲解了公开审理案件的有关情况。代表委员们一致认为,庭审严谨规范,审理思路清晰,合议庭表现了高超的驾驭庭审能力。与会的代表委员特别对该院组织的由合议庭成员“面对面现场答疑”的做法表示赞赏,认为通过参加这样的庭审观摩,与合议庭成员“零距离”对话,改变了过去“纯听庭”的庭审旁听模式,使代表委员更加直观地、近距离地了解法院的审判情况,对法院工作有了更多的理性认识和了解,受益匪浅。这一新举措是法院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的生动形式,也是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意见和建议的大好机会,对代表委员更好地支持和监督法院工作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今年以来,兴宁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按照广西法院“改革创新年”活动部署,不断拓展和创新工作方法,把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观摩庭审活动规范化、常态化,面对面征求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确保“代表委员庭审旁听制”长期发挥作用,成为搭建民意沟通桥梁纽带、确保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平台,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责任编辑:曾泳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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